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

ID:21706863

大小:174.5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8-10-24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_第1页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_第2页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_第3页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_第4页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_第5页
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高速公路管理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示范文本)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责任处室追责范围对象备注1行政许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因修建铁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跨越、穿越高速公路和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以及利用高速公路的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第4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7项;《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36条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6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

2、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现场查勘、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对涉路施工许可是否准予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

3、8、39、40、42、44、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8条;《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37条。处路政科处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2行政许可在高速公路及其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或者利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设置广告、标牌等非公路标志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第5项;《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36条第7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2.审查责任

4、: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现场查勘、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对涉路施工许可是否准予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8条;《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37条。处路政科处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

5、人、具体承办人—36—3行政许可车货总体外廓尺寸或者车货总质量120吨以下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第1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5条;《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40条第1款。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现场查勘、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对超限运输许可是否准予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许可法》第30、32、34、37、38、39、40、42、44、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第1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6、37、38、40条;《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39条第1款、第3款,第40条第3款。处路政科处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4行政许可更新采伐高速公路护路林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2条第2款;《公路安全保

7、护条例》第26条。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并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现场查勘、检测、鉴定、专家评审,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对更新许可是否准予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6.法律法规规章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