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668476
大小:3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23
《中国当前问题随想4-权力分配需遵循管理规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国当前问题随想4-权力分配需遵循管理规律尽管中国目前在财政上集权非常严重,但在经济上分权、实行财政上的联邦化,并不是发达国家的优先选择。只是由于目前中国腐败普遍化,减少财政流通步骤就是减少腐败环节。并且,目前中国经济已经遇到瓶颈,给各省更大的自主权,也利于探索新经济模式。但仅凭分权显然是无法抑制腐败的,尤其是地方权力过大后可能会在腐败方面更无所顾忌。这就需要在某些方面加强中央权力。其实,尽管中国从财政上看一直是集权趋势,但在很多方面权力下放得很严重,我们的中央政府在很多领域对地方的控制还不如欧美国家。我们的集权的领域总是在和利益相关的领域,财政集权就是明显的例子。而在需要强权的领域,如
2、法院、检察院等等,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自治权。按照《法院组织法》,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而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当然,这里的选举实质是什么我们都清楚,基本就是地方行政委任。而按照《检察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也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这就导致很多执法监察权都不可避免地受行政体系的干扰。现代国家的一大特征就是司法独立,而一个机构是否独立除了要有稳定的费用来源,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事任免权。我们目前不奢望司法能完全
3、独立,但至少要从地方行政力量中独立出来。目前中央政府在财政等有利可图的领域逐步集权,但对本应集权的司法和监察机构却交给地方管理,这其实是变相地怂恿腐败。因此,把法院、检察院的人事任免全部上移到中央,使其成为独立体系,尽管在最顶层还是受行政控制,但对于大多数地方行政机构来说,已经可以看作司法和监察系统独立了。当然,这样的举措一定会遭到地方的强烈反对,因此将财政权下放就可以看作博弈筹码。只不过把财政权下放,把司法、监察权集中,可能会让中央各部委极力反对,因为这只会增加中央系统监察的工作量,以及由资金支配权力的减少而导致的非法利益的减少。具体如何实施、时间要多长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方案了。
4、而且,就目前的情况看,我们很多法令不是很合理,制度安排上存在“钓鱼”嫌疑,加上有普遍腐败的遗留问题,地方交出司法体系任免权等于把自身暴露在随时的威胁之下。因此,如果实行司法、监察的收权,必须要调整一定的法律规定,明确追溯期,才有条件进行博弈。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独立尽管是现代国家的特征,但各个先进国家在具体实施上也有所不同,司法对立法和行政的控制力度也不尽相同。比如美国最高法院被赋予的权力就比较大,超过英法等国。而日本最高法院的被赋予权力也很大,但实际权力远不如美国最高法院。这只是因为一些细节不同而造成的结果不同,比如日本大法官是有退休制度的,而美国大法官是终身的。虽然大法官都是由行政体系
5、任命的,但在美国,一旦上任就脱离行政体系控制,并且由于美国典型的两党制,司法体系可以在两党分歧以及行政、立法之间的冲突中获得调解权力。但在日本政坛,整个政治体系长期被自民党把控,执政党只需挑选年龄偏大并倾向于自己的法官,一旦失控,最多等其退休即可。而各个地区的法官任命是受最高法院委员会评估的,控制顶层就基本可以控制亲自民党法官升迁,虽然行政力量并没有任免权,但把握升迁就基本可以控制局面了。而日本政坛长期的一党统治,行政和立法没有多少冲突,司法体系的裁决功能也就无法施展,权力自然被削弱。因此,需要集权的领域不仅仅是通过简单的权力分配规则来产生效果,还需要执行层面的严谨精细、以及整个系统目标
6、的明确规定。中国目前除了司法、监察权没有集中导致很多法令无法严谨执行外,在很多其他领域也是如此。比如说宣传问题,中国目前的媒体控制算是挺严格了,但这些媒体控制的基本方向都是维稳。而对于很多问题,集权的媒体控制竟然表现的比欧美国家还差,并且有明显被某些机构为私利控制的倾向。比如说转基因问题。转基因食品尽管有争议,但在欧美国家,赞同转基因的是主流,反对转基因的是非主流,要不然美国也不会批准98类转基因食品了。而在我国恰恰相反,反对转基因竟成了主流,支持转基因成了异类。造成这样的反科学局面,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要负很大责任。尽管司法、监察需要强权,但公共管理的很多措施是需要符合客观的。比如司法
7、监察领域就是特定性较低的工作,大部分情况都有明确的成文规定,也有固定的执行流程。而很多领域是无法集权管理的,比如足球。还有些领域根本不该政府管理,象什么企业资质审核、职称评定等等。政府部分的公务员在经营领域不可能有资格评审公司,否则他们就该去下海创业。这样的评审应该交给民间机构,政府在法律上监督裁决就可以了。但是,这些明显扰乱经济的做法是很难消除的,因为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社会职能的目的就是制造寻租空间,获取腐败利益。也正因如此,我们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