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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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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1N1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98年8月19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秘書長蔣世中醫師資料來源︰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期︰2009/06/19H1N1新型流感於98/6/19起,自第一類法定傳染病項下移除,並依現行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之「流感併發重症」之規範進行通報。每日概況自即日起不再常規公布,如監測發現病毒有變異情形或嚴重度有改變,指揮中心將適時調整傳染病分類。H1N1新流感抗病毒藥劑自98年8月15日起納入健保給付一、H1N1新流感抗病毒藥劑Tamiflu繼98年7月23日經全民健康保險醫、藥專家會議討論,
2、同意納入健保給付後,中央健康保險局已迅速於7月31日與廠商完成議價,成人劑型75mg每粒為新台幣95元;兒童劑型30mg每粒為新台幣70元,兩個品項皆低於先進十國中位價,並要求廠商應穩定供應該藥品予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使臨床用藥無虞。二、H1N1新流感抗病毒藥劑之給付規定:限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且檢驗A型流感病毒抗原陽性之病患使用。應於症狀發生之48小時內開始使用,連續五天。該H1N1流感病毒抗原之快速檢驗(支付代碼KH1N1C),由本署疾病管制局以公務預算支應。※類流感疾病定義:(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a、突然發燒
3、,有發燒(耳溫≧38℃)及呼吸道症狀;b、具有肌肉痠痛、頭痛、極度倦怠感其中一種症狀者;c、需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三、Tamiflu自98年8月15日起納入健保給付,支付期間暫訂至民國99年3月底止。健保局發布日期:098.08.03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劑」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一、依據:98年7月21日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7次會議決議。二、實施期間:98年8月15日至99年3月31日【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以下簡稱:疾管局)之公費藥劑合約配置點,實施期間為98年8月
4、1日至99年3月31日】。三、實施機構: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限內科、兒科、家醫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及一般科(不含特約交付機構)。四、實施對象:具健保身分符合類流感病例定義求診病患(ICD-9編碼限定範圍:047X、323X、331.81、420X、422X、460、462、463、464X、465X、466X、480X、481X、482X、483X、484X、485、486、487X、493X、496、518X、780.6、786.2),經醫師判定需進一步檢驗,以視檢驗結果進行投藥者。(同一醫院同一病患同日就診僅能申報一次快速
5、篩檢)五、申報及核付:(一)請醫療院所每月併健保醫療費用向健保局各分局申請,採代收代付之原則辦理,並依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進行程序審查後核付費用。(二)保險對象合於疾管局規定病例定義,當次就醫經醫師診療有執行「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驗」檢驗者,該項檢驗費用請獨立一筆申報(請於當次健保IC卡就醫資料登錄及上傳),門診申報表格填寫規定如下:1.門診醫療服務點數申報總表:該筆篩檢試驗費用併入「預防保健」件數及申請金額申報。2.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1)案件分類:HN(代辦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驗)。(2)健保卡
6、就醫序號:請填ICHN。(3)部分負擔代號:請填009,部分負擔金額請填0。(4)國際疾病號分類號:應依疾管局規定填寫。(5)代辦費用金額:300點,每點一元。(6)合計金額:300點。3.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驗代碼(KH1N1C)之醫令類別請填「2:診療明細」,金額請填300。(三)保險對象因疾病需要,於住院中併行上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篩檢試驗」檢查者,該筆檢驗費用請另以「門診」案件申報。(四)其他欄位按現行申報作業規定辦理。六、代辦醫療費用之撥付:於實施日期截止後,由健保局比照代辦疾管局其他案件之醫療
7、費用提供相關資料,並依代付之醫療費用向疾管請款。「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修正規定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980723H1N1新型流感中央疫情台北區指揮中心召開會議研議H1N1相關事宜決議略以︰「請台北健保局結合縣市政府衛生局與地方醫師公會,辦理基層開業醫師之臨床醫療教育訓練,並協助公共衛生資訊的傳遞。」全聯會未來如何因應H1N1疫情?方向(一)全聯會提供會員H1N1新型流感疫情現況資訊。本會網站建置H1N1新型流感專區每日蒐集彙整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及中央健保局之相關資訊,即時轉載提供會員最新相關參考資料。收受「H
8、1N1新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致醫界通函」後,即刻傳真轉知各縣市醫師公會、刊登本會網站H1N1新型流感專區並寄發電子報週知會員。方向(二)全聯會落實會員接受H1N1新型流感臨床教育訓練︰全聯會已於98.5.8以全醫聯字第0980002173號函建議各縣市醫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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