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

ID:21643282

大小:22.82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3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_第1页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_第2页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_第3页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_第4页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_第5页
资源描述:

《试论我国刑诉法中法院中立性原则的缺失》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试论我国刑诉法中司法中立性原则的缺失China'sCriminalProcedureLawintheabsenceofjudicialneutrality摘要本文所讲的司法中立主要是狭义上的司法中立,即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权时应当保持中立。司法中立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内在要求和体现,它贯穿于诸多诉讼原则和制度之中,对保证司法机关合理、公正、独立地行使司法权有着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现有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却有悖于这一理念,导致了司法中立性原则的缺失。如公、检、法“相互配合”的原则,主要证据复印件移送制度,法院可以收集、调查证据,法院拥有依职权主动启动再审的权力等。其直接后果就

2、是阻碍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实现,所以如何保持法院的中立性应当成为日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AbstractThisarticletalkedaboutjudicialneutralityismainlyneutralinthenarrowsenseofjusticethattheCourtshouldexercisetheirrightofjudicialneutrality.Judicialneutralityisaninherentrequirementofthejudiciaryandimpartialadministrationofjusticeembodie

3、d,itrunsthroughanumberoflegalprinciplesandsystemsamongthejudiciaryinensuringareasonable,fairandindependentexerciseofjudicialpowerisofgreatsignificance.However,ourcurrentCodeofCriminalProcedure,butcontrarytotherelevantprovisionsofthisidealedtothelackofjudicialneutrality.SuchasthePeoplesCo

4、urts,thePeoplesProcuratoratesandthepublicsecurityorgansshallcoordinatetheirefforts,themainevidenceacopyofthetransfersystem,thecourtmaycollect,surveyevidence,thecourthastheinitiativetostarttheretrialofexofficiopowers.Thedirectconsequenceofhinderingphysicalrealizationofjusticeandprocedural

5、fairness,sohowtomaintaintheneutralityoftheCourtofCriminalProcedureshouldbemodifiedtobecomethefocusofthefuture.关键词法院中立相互配合主要证据移送法院取证再审启动KeywordsneutralcourtComplementeachotherTransferredtothemainevidenceCourtevidenceRetrialstarts中立性是司法权的核心特点,是司法权法理存在的基础和灵魂。中立是指有关事项的裁断者或处理者对与该事项具有利害或直接关系的诉

6、讼主体应当保持不偏不倚的态度,不得偏祖任何一方或对另一方持有偏见或歧视。司法权的中立性是主要指法院和法官“对于法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主体之间的纠纷,以中立的身份和地位,依公正、科学的司法程序,居中加以解决。它既不作为纠纷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组成部分,也不主动介入纠纷之中”。因此司法机关必须是被动和中立的,即有诉求才受理,才按中立立场,以中立身份,依中立原则来裁断双方的纷争。而人们尊重、服从司法机关的裁判也在于相信它是超然于纠纷各方,不偏不倚,中立及公平的。司法中立的理念由来已久。在古罗马时代和中世纪,为了实现自然正义,对审判程序有两项基本要求,即“任何人不得在涉及自己的

7、案件中担任法官”和“必须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中国古代司法中“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也含有法官中立地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之意。现代国家以及联合国有关法律文件也都将中立性作为公正审判的一个前提和基础。如《世界人权宣言》第10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均规定了人人有权有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与公开的审判,“无偏倚”就是中立性的体现。在英美法系国家,裁判者包括陪审团的中立性是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组织法对法院的中立性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制度的设置也表明法院在一定范围应当保持中立,典型的如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