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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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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库存材料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F230文献标识:A:1009-4202(2011)07-000-01 摘要在我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资产的科目包括了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及财政应返还额度。笔者对此产生了这样疑惑:为什么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科目表中只设置了库存材料一个科目反映材料物资成本,难道不论材料物资是否入库都只通过库存材料科目反映吗?还是只有入库的物料要进行处理,未入库的不进行处理呢?带着这样的疑问与不解,笔者开始了对行政单位材料物资会计处理的探
2、索。 关键词库存材料未入库疑问探索 一、材料科目设置的缺陷 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库存材料是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入库存,并陆续耗用的行政用物资材料,如购入大宗办公用品、器材等。从这个定义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库存材料科目是用于核算入库物料成本。例如: 【例1】某行政单位购入甲类办公用品一批,价款42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费用,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行政单位应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材料—甲类办公用品4200 贷:银行存款4200 从上例看,根据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入库材料价值应计入“库存材料”科目,这是没有问题的。但若材料尚未到达行政单位呢?应如何处理呢?也许,有人会想,既然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没有设置对应的科目用于核算尚未入库材料物资,那就不处理先,等到验收入库再把物料的成本计入“库存材料”科目。是的,平时,这样的方法是可以的,但等到月末物料依然无法达到无法验收入库时,我们还能不进行处理吗?如要进行处理,那么,未验收入库的物料价值是否也要计入“库存材料”科目吗? 显然,再按照上述的方法处理是不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因为,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
4、,库存材料是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入库存,并陆续耗用的行政用物资材料。也就是说只有入库材料才能计入“库存材料”这个科目中,因此,尚未入库的材料的价值不应在“库存材料”科目中反映。那么,是否可以不进行处理,等到次月入库后再处理呢?这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不能真实的反映期末行政单位的财务状况。因此,在这问题上,笔者认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在科目设置上存在缺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增设一个账户,用于核算行政单位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为了方便掌握,可以选用“在途材料”这一账
5、户,用于核算行政单位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料的采购成本。设想例子如下: 【例2】若【例1】中甲类办公用品已经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但材料尚未到达行政单位,则行政单位应根据相关的原始凭证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途材料4200 贷:银行存款4200 待该批办公用品验收入库时,再进行结转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材料4200 贷:在途材料4200 通过上述处理不仅有利于行政单位进行材料物资采购的控制,也有利于更真实地反映行政单位财务情况。 二、财产清查的思索 财产清查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
6、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为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提供初始数据,有利于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因此,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至少每年年终,要对库存材料进行一次清查。如发生亏、盘盈,应当查明原因,作为增加或减少当期支出处理。按次规定对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例3】某行政单位盘盈甲材料10件,每件单价20元。 盘盈甲材料: 借:库存材料200 贷:经费支出200 从上述例子的解答看出,行政单位对于财产清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发现盘盈或盘亏时不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查明原因后
7、再处理。笔者认为行政单位库存材料清查,可以参考企业财产清查的处理。首先可以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用于在审批前,使账面数与实存数相等;其次,再根据查明原因,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若上例,按照此方法,应当如此处理: 发现盘盈甲材料: 借:库存材料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00 处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00 贷:经费支出200 采取以上处理方法,笔者认为有如下两个好处:第一,它能及时的调平账面数和实存数,使账实相符,有利于确保后面业务处理的正确性;第二,它能提高行政单位财产物资的管
8、理水平。 三、结语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行政单位会计人的职责所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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