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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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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们对法律价值的深入认识,从学法、懂法、守法到用法,民之所向,国之富强。本文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探讨法的本质、价值和依法治国。顺应潮流,国家制定合符人民利益的法律,法律维护了国家的强盛兴亡。[写作提纲]国家的巩固安宁,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埆既顺应历史潮流,适应当时时势,又应合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民心所向,民心思治。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法的探讨,就是要怎样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并拥护党中央制订的现阶段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国法。法系国运,依法治国,坚定不移,为国家兴旺、民族兴亡,将依法治国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法是国家制
3、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国家利益和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主体,以确保国家和人民所期望的社会文明、强盛的行为关系体系。依法治国是既古老而常新的概念。法可伸张正义、维护主权。加强法治,关系国家兴荣盛衰同,法维护安定团结、法惩治邪恶腐败,法为国立威。一、从法的词源谈治国的根本中国有句古语:“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即圆规,是作圆的工具,“矩”即方的模块,只有这两种工具,才使“方”得方,才使“圆”得圆。我们这里说的“规矩”就是国家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法律、法规。只有得方的法律、法规得到执行,才能保障国家
4、地位的巩固,国法正则国安稳,国规循则国强盛。法,字义上讲,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法字的古体为“”。我国历史上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记载,“”,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者去之,从去。“法”偏旁为水,比喻“平之如水”,不偏不移则水平,是衡量人们行为是否合法,“规矩”的准绳,不平水则倾,人们行为不正怎能立命安身?法中“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8/8精品文档”是传说中的独角秉性公正的奇兽,故而“古者决讼,令触不直”
5、之说,是正直、正义的准则。就是“法”的词义而言,是维护制订者的利益,判断人们在“法”的范畴行为是非并采取的种种手段的有效保证。而“律”在《说文解字》中释义为“律”,均布也。意指要求人们普通守的行为规范,以使行为协调一致。有法和律的约束,才能得以和谐、平稳、安定。只有依法治国,何愁不强盛。二、从法的本质谈国家法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正在执行的基本国策和治国基本方略。而法律研究的对象是国家制定的一切法律现象的总和,即法律现实。在西方,法学早源于古希腊,它从根本上是少数人统治的剥削制度服务的,适应剥削阶级、剥削制度的某种需要,认
6、为法是超阶级的,是“理性”、“永恒主义”、“全民意识”割裂法与国家的内在联系,歪曲法的根本性质。马克思主义法学观则以科学性即“实事求是”,认为“法”是社会上居统治地位的掌握国家政权了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专政的工具。邓小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义义。”江泽民同志概括并制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法学界权威总结研究,从三个层次来分析国家立法的本质。1、阶级对立社会的法是统治阶
7、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即国家立法是指代表国家利益作为一个整体的、根本利益的意志,并不是高层领导个别人的意志、个别人的任性或个别人意志的机械的总和。2、国家利益最终决定因素———物质条件。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是由国家物质条件决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指生产方式,尤其同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即社会基础。因此法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一个上层建筑。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立法的影响。经济以外相应有许多因素,涉及范围广,国家制订法规的准绳受到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民族、宗教、习惯等
8、。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与国家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法与国家有着内在的联系。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前进、国家制定的法律将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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