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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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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实现的策略分析 黄向阳,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生;彭建刚,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沙 410079 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实现的策略分析 黄向阳,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生;彭建刚,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沙 410079 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实现的策略分析 黄向阳,湖南大学金融学博士生;彭建刚,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沙 410079 一、引言 金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农业经济发展
2、,提高农民收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为向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从2004年到2011年党中央一号文件都鼓励农村金融改革,并取得了突出的成果。通过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我国开始出现了多样化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村金融生态得到了改善,支持了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变化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的农村金融监管历来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的薄弱环节。面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现行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在促进市场竞争、纠正市场失灵、优
3、化资源配置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因而需要创新监管途径,提高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有效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研究也逐渐引起重视。但是,国内相关监管文献一般没有直接涉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有效性及其提升路径,基本上是借鉴国外的监管经验,对提高我国银行业监管有效性阐明了一些改进意见,也有少数监管实践者就如何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提出了一些工作措施,总体上缺乏专门的系统的论证。笔者曾在综述国内外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研究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分析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特殊性,从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对“三农
4、”和县域经济的支持程度、自身稳定运营程度、监管的激励和约束效应、监管机构实现监管目标的成本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①。而对于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途径,首先是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97年发布并于2006年修改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在总结各国监管经验基础上,强调从市场准入到退出全过程对银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对照该原则及其评价方法进行自我评估,已成为各国发现和解决本国银行监管缺陷、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径。其次是国内一些研究者就如何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进行了有益探索。唐秀琴、齐中英(2007)从改进监管环
5、境、建立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合作、完善监管运作机制、建设监管队伍等五个方面,黄润中(2005)从差别资本要求方面,高冬民(2004)从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角度,刘晓勇(2001)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彭志坚(2007)从合规监管、风险监管、提高银行竞争力、金融服务充分性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加强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路径。此外,一些监管实践者提出了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的具体措施。蒋定之(2009)在如何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时,强调要坚持风险监管底数,灵活把握监管尺度,切实增强有效监管的科学性和灵活性。肖志
6、民(2009)提出加强日常运营的风险性非现场监管,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量化监管的有效性。武毅(2010)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建设有效性提出相关建议与思考。姜丽明(2011)指出,提高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有效性,要进一步更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政策,完善监管方式,加快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科学转型。周南(2011)针对农村中小银行监管方式存在的不足,提出强化监管功能,进一步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监管效能。 二、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现状 (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不鲜明 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相对薄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诸多问题,
7、因此,对现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目标基本沿袭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银行业监管目标的规定,即促进其依法、稳健运行。围绕这一主要目标,监管机构着手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对被监管对象大多采用增量指标进行考核。尽管在相关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中规定该类机构“三性”经营原则的同时,明确其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但并没有旗帜鲜明地将“三农”服务目标法定为监管目标。事实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立足于县域经济,其功能应定位于服务县域内的经济发展极、定位于服务区域内优先发展的产业、定位于服务中小规模的“三农”资金需求者②。因此,农村中
8、小金融机构是否且富有成效地为县域经济尤其是“三农”服务应成为监管的重要目标。 (二)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指标未能得到根本改善 2003年启动新一轮农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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