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双汇“瘦肉精”事件看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现状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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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双汇“瘦肉精”事件看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现状和对策简介:董璐,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  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影响到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力,还存在着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效力。本文通过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对应分析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建构“从农田到餐桌”的完善的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  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

2、;监管体制    一、事件回顾    2011年3月15日,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节目《“健美猪”真相》曝光了双汇集团的“瘦肉精”事件,引起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央视报道,河南孟州等地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饲料,有毒猪肉流向了双汇。双汇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放心”的字样在各个公司随处可见,但却不包括“瘦肉精”检测。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分公司采购部业务主管承认,他们厂的确在收购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所谓“健美猪”。双汇作为我国加工肉行业的名牌企业,一直深得消费者的信赖。其生产的各项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本应是人民群众餐桌上的一道美

3、食,可现在却成了“毒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发布公告,明令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等7种“瘦肉精”。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对使用“瘦肉精”养殖生猪,以及宰杀、销售此类猪肉的,将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  二、从“瘦肉精”事件看我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制化不够健全  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制化要求科学、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法律监督体系。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

4、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弥补了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没有一部专门法律的缺陷,但是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仍需进一步的科学化、合理化。这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法律体系不够系统完整。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缺乏整体的指导和规划,而是经由自然演变行成,因此,存在着交叉、重复乃至冲突等问题,不能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对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没有明文规定,未能将生猪养殖的源头污染问题纳入法制化的管理。另外,我国还未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纳入法律的框架之

5、内,法律体系不够完整。(2)现有法律效力不够。尽管《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②但如何计算货值并不明确,向消费者支付10倍的赔偿金能否起到惩罚作用,也难以确定。  2.食品安全政府监管体制不完善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取的是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形式,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因此一直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互相推诿

6、扯平的弊病。《食品安全法》新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管理协调机构,在分段监管基础上,对其他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食品安全法》对其它监管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和明确。由此可以看出,此法的出台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巨大进步,但是,法律对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定位十分模糊,具体管理职责由卫生部负责,无形中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为一个虚设机构。同时,新法中仍然延续了分段管理的监管模式,不同部门负责不同环节,仍存在互相推诿扯平的现象。  3.食品安全监管缺乏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带有很强的短期行为的色彩

7、,常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自上而下进行突击检查和处理,而后很快偃旗息鼓,执法缺乏持续性和规范性。“瘦肉精”问题在1995年就曾在上海出现过,随后便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并且在2002年和2008年都对“瘦肉精“问题做了相关的规定,但是令人费解的是“健美猪”仍然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国内知名企业的产品里。因此,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很多都是短期行为,在一个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大张旗鼓进行一番整治,然后就听之任之了,缺乏持续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也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在国家三令五申之后依然泛滥的重要原因。    三、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政府

8、监管体系的对策分析    1.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应该遵循预防为主、明确责任、透明可溯、全程监管等原则。就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现状而言,应做到:  第一,整合完善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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