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592195
大小:132.5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10-23
《电动车充电桩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细则内容—1—2018-2019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36号)和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暂行办
2、法的通知》(京管发〔2018〕107号)的要求,加强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引导企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确保社会公用充电设施为电动汽车出行发挥护航作用,不断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保障电动汽车用户享受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特制定本细则。一、奖励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公用充电设施(下称“充电设施”),即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或可用于充电服务的停车场所内建设,向社会开放的、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经营性充电设施。21二、奖励标准以充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对充电站运营的考核评价结果
3、,给予充电设施产权单位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分为日常考核奖励和年度考核奖励。其中,日常考核为每三个月对充电站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企业提高充电设施运营效率,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年度考核是在考核年度内对充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后确定具体标准如下:充电站等级日常考核奖励标准(元/千瓦时)上限(千瓦时/千瓦·年)A0.21500B0.1C0.05D0充电站等级年度考核奖励标准(元/千瓦·年)上限(万元/
4、站·年)A10620B9017C7414D00其中:年度考核奖励根据标准和考核年度内充电设施纳入运营奖励对象范围的具体天数(不少于90天)给予。三、实施方式21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由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项目申报、核查、评审工作。四、申报条件申请运营考核奖励的充电设施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二)充电设施企业将所属社会公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公用充电设施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5、市级平台”),实现充电设施状态信息互联互通,并及时传送充电订单数据。五、项目申报(一)申报主体。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由充电设施产权单位申报,产权单位可以委托运营单位申报。(二)申报时间。2018-2019年度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三)申报流程。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资金的申报流程如下:1.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申报单位向市级平台报送社会公用充电场站及充电设施信息情况,满足接入要求后,由市级平台开具接入证明。2.项目申报(1)申报材料①运营考核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
6、1)。②2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③产权单位委托运营单位申报的授权委托书。④充电设施建设合作协议或相关材料。⑤充电场站对外开放的相关材料。⑥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获得CMA资质)出具的充电设施产品标准符合性合格报告。⑦充电设施建设竣工验收报告。⑧接入市级平台的相关材料。(2)材料审核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工作,形成审核报告。通过材料审核的次日起,充电设施纳入运营奖励对象范围,开始统计充电量及考核评价指标值。同时,项目管理单位将审核报告提交至我委。3.日常考核奖励核
7、查评审项目管理单位每三个月组织一次日常考核奖励的核查评审工作。(1)充电订单初筛。由市级平台针对纳入运营考核奖励范围的充电设施,对充电订单数据进行初筛,形成初筛报告,提交至项目管理单位。通过初筛的纳入订单库。(2)材料提交。申报单位结合已有电费缴纳凭据,从订单库中选择申报的充电订单,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管理单位提交相关材料:21①日常考核奖励项目申请明细表(附件2)。②充电设施产生的电费单、发票或其他相关材料。订单中出现充电时间、电量等信息异常或逻辑错误的以及订单发生后7日内未推送至市级平台的,不纳
8、入订单库;订单库内,因电费单、发票或其他相关材料不全而未能在当批次进行申报的订单,可在下一批次进行申报(附相关说明材料),但不延续至第三批次。(3)考核、评审及发放奖励资金。市级平台针对纳入运营考核奖励对象范围的充电站,提取考核指标数据,报至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对申报订单进行财务审核,并结合考核指标数据,形成日常考核评价及订单评审报告(评价方法详见附件3),提交至我委;我委根据日常考核评价及订单评审报告,按程序组织发放资金,当年奖励资金不足的,在下一年奖励资金中予以安排。4.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