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观念与民法结构:再论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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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观念与民法结构:再论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在我国古代,受到当时社会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即以惩罚性的思维立法。对此,现今西方式民法体系以及观念同我国古代社会具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本文中,将就中国古代民法的价值进行一定的研究。一、引言我国古代是否有民法,一直是行业当中经常引起争论的问题。有观点认为,具有民间习惯的乡规民约以及儒家学说正是我国民法的渊源。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国家正式颁布的律典当中,具有着民法相关内容,且认为古代民法并不发达。上述争论之所以存在,正是现今人们往往以西方方式对中国传统法进行划分的结果。在该种情况下,对该类问题

2、的意义进行研究是有意义的。二、古代民法结构界定结构,即是一种组合排列的形式,是对世界运动状态以及存在状态进行表达的术语,也正是人们以主观视角看待客观世界的形态。古代民法结构,即是对我国古代民法体系进行描述的体系,即我国古代民法规则存在以及民法存在状态的形式。从当代民法理论可以了解到,民事法条以及民法规在法典当中存在的形式将对民法整体结构产生影响,而这也正是民法学研究当中的一项主要内容,是我们为什么对古代民法结构进行关注的目标以及重点原因。对于刑事民法来说,其即使指具有一定内容结构以及编排体例的法典,同其对应的正是实质民法,是对人身、

3、财产关系进行调整的规范总称。除了国家正式颁布律典当中具有较多的民事规范之外,在民间习惯当中,也具有着较为广泛的民事规则生存空间。很多研究人员在同我国现有民法体系进行参照的情况下,从古代民事习惯当中对财产法同古代契约法相关制度进行了梳理,这即表明,从我国民间习惯当中对我国古代的民事规则进行寻找并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就此来看,如一些学者所认可的那样,中国古代民法实际上是两种结构并存:一种是外在形式为律令格式的国家法领域,另一种则是以礼制、家法族规和乡俗民约等形式存在于民间自治领域。两者相比,后者具有更多的形式,但无论对于哪一种形式,都不

4、能够将其称之为是一种预设较为完备的体系化规范,而针对我国古代民法这两种存在形式原因的探讨,也成为了“我国古代是否有民法”争论之后的热点问题。三、民法结构体现的智慧(一)义利观民法同“利”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对此,在对我国古代民法智慧进行考察时,古人对“利”的理解可以说是一项重点的考察内容。儒家思想是我国古代的主要意识形态,在该种情况下,耻于言利成为了当时非常基本的道德戒律。而“义”又往往同“利”结合在一起,以此成为我国古代人生观以及意识层面的核心观念。对于义利观来说,即正是我国古人对利以及义这两者的基本看法,也是我国传统文化当中的重点

5、内容。重义轻利、以道取利是我国古代较为普遍的义利观,在儒家思想中,其强调从头到尾都需要将宗法伦理利益方在一切物质至上,即以义制利益。义利观的存在,对国家治理也具有重要的意义。非常明显的内容,即是在“重农抑商”国策的推行当中具有充分的体现。从秦汉之后,重农抑商即成为了一项最为基本的经济政策。在我国古代,整个国家为农业国家,农业不仅是国家发展的基础,也正是整个国家最大的“利”,对此,其也正是国家的最大“义”。重农即为国家的“重义”,商人所获得的则仅仅为个人利益,从整个国家角度而言,则是对国家的损害。同其相对,在我国古代法律当中,在重农抑

6、商方面也具有较多的规定,在义利观影响下,法律仅仅需要对部分较为重大、同国家社会秩序有关能够对“义”的事项进行规定即可,即一直被古人视之为“细故”的关系则可以不过多的在正典当中出现。在古代“上重义则义克利,上重利则利克义”的思想下,在国家正典当中更不会提到“利”,也使得不言利成为了我国古代政府所积极提倡的制度设计原则以及思想意识,在达成民不相争利的效果后实现国家的稳定控制。而即使有百姓为了部分纠纷出现对簿公堂的情况,也并不是仅仅对民事权利进行主张,更多是为了争口气。可以说,这依然是义利观主导之下形成的诉讼行为选择,即在我国传统社会当中

7、,权利也正是根据利益安排获得的。除此之外,义利观的存在,还对我国民事法律具有着以下方面的影响:第一,崇公抑私的法律观念;第二,忠孝为主的社会等级关系;第三,单向但利益无关系。即在积极强调“义”方面道德义务的基础上也在法律层面进行了强化与确认,在民众权利方面的追求以及人事存在一定的压制情况。对此,有研究者认为,该种义利关系正式物质利益同制度规范间的关系。而从我国整体历史发展经验可以了解到,两者间还具有着辩证的关系。首先,在以“利”为制约的情况下产生了“义”,即不能够对物质利益关系进行调整的情况在现实生活当中是无法存在的,也没有存在的意

8、义。其次,在获得“利”的情况下,也需要能够对“义”方面的需求相符合,即如果制度规范不能够对物质利益功能进行实现,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从这里可以了解到,义利观已经成为了对我国司法实践、立法进行指导的重要观念,而这也正是我国古代民法同现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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