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作人员对其履行职务的行为,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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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建设工程工作人员对其履行职务的行为,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本案要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承包人的工作人员,以承包人的名义将部分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并签订转包协议书,承包人对此予以确认并在工程竣工后与第三人进行了工程款项结算的,则该工作人员的行为系代理承包人,是职务行为,其法律行为后果应当由承包人承担,该工作人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即亦并非承包人与第三人工程款项纠纷诉讼的诉讼当事人。编

2、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163.com)。一、案件来源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009)西民一初字第139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南市民一终字第154

3、0号----------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本案例分析撰写过程中,作者为了凸显拟讨论的问题,对案例文字做了必要的删减。如需了解该案例全貌,请阅读该案例判决书原文。二、基本案情  2007年8月8日,吉运公司与瑞安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吉运公司将吉运物流中心1-5#仓库及停车场、道路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瑞安公司施工。2008年1月25日,瑞

4、安公司吉运物流项目部陈志光与金加福、章灵志签订了一份《吉运物流工程施工协议书》,约定项目部将其承包的“广西吉运物流有限公司1#、5#楼项目工程”转包给金加福、章灵志施工队施工。2008年8月26日,金加福、章灵志施工的1#楼工程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5#楼工程项目则因吉运公司资金不足而没能施工。2008年11月20日,吉运公司与瑞安公司就1#楼工程进行结算,双方确认工程款合计为1179179.04元。2008年11月26日,吉运公司与瑞安公司就吉运物流停车场工程进行了结算,双方确认总工程款合计6354558.45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吉

5、运公司实际未付瑞安公司的工程款为1564179.56元,同时备注“延期交付损失费未计算在内”。2008年12月1日,瑞安公司与章灵志就1#楼工程款进行结算,双方确认扣除已结算的款项,尚欠章灵志工程款331513.18元。吉运公司在与瑞安公司结算后,又陆续支付了工程款合计538295.83元(其中于2009年1月8日----------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支

6、付原告章灵志200000元),至今尚有工程款1025883.73元未支付给瑞安公司。金加福、章灵志因追索余下工程款131513.18元未果,遂提起本案诉讼。  三、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为:金加福、章灵志系本案涉讼工程1#楼的实际施工人,有金加福、章灵志与瑞安公司吉运物流项目部签订的《吉运物流工程施工协议书》、瑞安公司与章灵志的工程结算单以及吉运公司直接付款给章灵志的事实相印证,应予认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金加福、章灵志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向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主张权

7、利。现已查明,金加福、章灵志负责施工的1#楼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瑞安公司作为工程承包人亦与章灵志进行了工程结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十七条的规定,金加福、章灵志主张瑞安公司按照结算价格支付尚欠的工程款131513.18元及相应利息,合法有据,予以支持。利息计算,在双方未约定的情况下,金加福、章灵志主张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从工程结算之日2008年11月20日起----------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

8、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计算,亦合理合法,予以支持。至于吉运公司作为发包方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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