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为何总是被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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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为何总是被扭曲  原税收优惠政策下,福利企业难甄别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一直都很关注残疾人的教育、康复、就业与生活。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帮扶残疾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税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策优惠期长、准入门槛低、优惠额度较大,对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改善残疾人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不断改组

2、、改制。原税收优惠政策逐渐不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原税收优惠政策及征管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第一,按原政策规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民政福利企业必须是由各级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街道、乡镇、厂矿投资举办的企业,且经济性质必须是集体性质的企业。此政策显然已经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  第二,原政策设计缺乏科学性,对一些盈利水平高的行业存在过度减免税问题。  第三,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规模不相吻合。  第四,税收政策设计不够完善,导致在税收征收管理中骗取税收优惠的案例时有发生,执法人员总是忙于福利企业真与假的甄别。这是令税务

3、人员最头疼的问题。  新税收优惠政策下,残疾证件难鉴定  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这些政策显示,国家帮扶残疾人的政策有了方向性的调整。简单说,就是将帮扶的重点由残疾人的就业单位“福利企业”,调整为鼓励残疾人“本人就业”。  笔者认为,新的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帮扶残疾人增加就业

4、机会,并且保障残疾人在就业岗位的权益;另一方面,是要解决利用残疾人身份骗取国家税收优惠的问题,堵塞税收优惠管理中的漏洞。  就打假防骗来说,应该说新政策的确发挥了挤出假福利企业的作用。据民政部统计,自2007年下半年起,福利企业中陆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开始自行注销。2006年,全国共有福利企业30199个,2007年减为24974个,比上年减少5225个;2008年减为23780个,比上年减少1194个;2009年减为22783个,比上年减少997个;2010年为22226个,比上年减少557个;2011年为21507个,比上年减少719个。5年间,全国福利企业共减

5、少了8692个,占2006年底福利企业总数的%。这种情况在发达地区更为严重。与2007年相比,上海市2009年实际退出的福利企业有778家,占2007年初福利企业数的%,残疾职工人数减少了11090名;北京市2010年有405家企业不愿意再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涉及2975名残疾职工的就业问题。  新政策出台后,基层税务机关可以不再为甄别真假福利企业绞尽脑汁,但又有了新的苦恼——作为个人的残疾人信息的真实性难以鉴定。由于新的优惠政策改“补企业”为“补人头”,所以一些企业开始在“人头”的信息上做起了文章。由于残疾人的鉴定工作由残联负责,民政福利企业的认定工作由民政部

6、门负责,而税收优惠政策由国税、地税部门执行,这就造成了资格认定与税收减免管理某种程度的脱节。  基层税务机关认为,他们对企业、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很难辨析。其一,他们对企业报送的用工合同、出勤表、保险单等基本资料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其二,企业申报的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的真实性无法准确核实;其三,对纳税人提供的残疾证是否真实也无法核实。税务人员说,大部分福利企业属于中小企业,他们的职工,包括残疾人职工变动比较频繁,资格认定工作量大,程序繁琐。这还不可怕,最令人苦恼的还是类似残疾证这样的基础信息真假难辨。  即使是在没有完全挤干假福利企业“水分”的情况下,即使是在还有不完

7、全真实信息的情况下,2011年8月,残疾人就业促进网发布的《中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研究报告》显示:我国残疾人集中就业的载体福利企业的数量,近年来大幅减少,残疾人就业的数量也在减少。截至2011年6月,我国福利企业已从1995年的6万家缩减至不足万家,安置的残疾职工也比1995年的万人减少了30多万人。  被牺牲的往往是残疾人的就业机会  在市场经济下,具有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企业一定是逐利的。企业是否去申请做福利企业,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利可图。  从残疾人方面看,新的鼓励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实施,从理论上说应该是有利于残

8、疾人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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