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资 协 议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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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住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安(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310  传真:0871—67529907  邮政编码:652100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住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

2、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住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安(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310  传真:0871—67529907  邮政编码:652100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住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3、住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安(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310  传真:0871—67529907  邮政编码:652100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住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住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安(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3

4、10  传真:0871—67529907  邮政编码:652100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住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住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安(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310  传真:0871—67529907  邮政编码:652100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住投资协

5、议书  投资协议书  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  投资协议书  甲方:宜良县人民政府  住所:宜良县匡远镇温泉路公务楼  法定代表人:刘绍安(宜良县人民政府县长)  联系方式:电话:0871—67529310  传真:0871—67529907  邮政编码:652100  乙方:宜良宏华再生炉料资源有限公司  住所:宜良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孙丽波(总经理)  联系方式:电话:13888142897  邮政编码:652100  

6、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推动经济发展”的良好愿望,决定利用宜良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现有产业配套,在宜良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项目,经共同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投资协议:  一、投资规模  乙方投资12000万元人民币,在宜良县工业园区征用土地,分两期建设年产22万吨富锰渣生产线。  二、征用土地事项  1、征用土地位置:宜良县北古城镇工业园区。  2、征用土地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以招、拍、挂的方式供地。  3、项目所需的土地地价为4万元/亩(含:农民青苗补偿、地上附作物、拆迁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征用税及其它各种税费)

7、不含土地平整费。  4、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保基金3万元/每亩,如果省市收取则由乙方交,若省市不收甲方不再收取。  5、厂区规划用地面积约50亩(以设计院总平面红线图为准)。  6、乙方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强度不小于150万元/亩。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县政府成立项目推进服务协调领导小组,承诺县级审批范围内有关项目、手续审批,在乙方提供的资料齐全下,在规定时限内批复。  2、甲方协助乙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该项目的立项、环保、土地、工商、税务、城建、供电、林业、规划、水务、质检、安监等各项审批手续,积极协调处理与附近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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