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国华律师系列讲座之征地补偿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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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办理征地补偿款分配案件实务指引                                                                 作者:吕国华律师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随着城市建设的开展,征地以每年递增的态势进行着。征地矛盾频发,形成了可观的法律服务市场。征地矛盾的焦点之一在于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今天,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律师如何办理征地补偿款分配案件。征地补偿的有效法律规范: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剪刀差。征地补偿的标准——按照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若干倍数计

2、算。不得低于原有生活水平。使得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征地补偿项目——五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社会保障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的权利主体是被征地农民;青苗补偿费补偿费的权利主体是被征地农民;土地补偿费的权利主体是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让渡土地所有权的对价);安置补助费的权利主体是征地后需要安置的人员(让渡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社会保障费。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除被征用土地上的属于个人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本人外,其他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属农村集体经济

3、组织所有,不允许私分。”1995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的复函》法经【1995】13号:“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归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小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土地被征用所得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被征地单位所有,由被征地单位集中管理,列专户储存,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使用,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分给个人、移作他用或平调。”1994年12月最高

4、人民法院《关于王翠兰等六人与庐山十里乡黄山岭村六组土地征用费分配纠纷一案的复函》:“当事人为土地征用费的处理发生争议,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2001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广东省高院的答复(法研【2001】51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因收益分配产生的纠纷,属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就该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001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研【2001】116号答复中指出:“农村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村民

5、委员会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法研【2001】51号答复办理。”2002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对浙江省高院的批复(【2002】民立他字第4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补偿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对此类争议,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对于不需要不需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人员的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发生的争议,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2003年2月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议上最

6、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征地补偿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由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张文秀等163人与贵阳市黔灵乡东山村村民委员会、贵阳市黔灵乡人民政府侵权纠纷上诉案的终审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对于征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安排和使用属于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为。因征地产生的征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引起的争议,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应当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2

7、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

8、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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