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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
2、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3、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
4、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探究地方立法机制的构建———以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为视角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
5、”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又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4年启动了对《立法法》的修改工作,2015年3月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修订案。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等三个方面地方立法权。 一、对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机制构建基础的认识 (一)科学民主的立法决策机制是构建地方立法机制的基础 立法决策机制是构建地方立法机制的基础机制和首要立法环节。立法决策的质量直接关乎地方立法是否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所谓决策,是指主体依据其对客观需要和其所代表利益
6、得失的判断,及对满足这种需要与利益所必须而可能采取的决策与手段的权衡,做出对策性的决定。这都有赖于主体意识的导向和确认。所谓立法决策,也是对上述这些因素的判断与权衡,而作出是否采取立法的手段和选择立法的方略与模式的决定。”文章认为,立法决策的机制体现在立法主体对立法相关的各种不同利益进行协调和筛选,实质上是立法机关对不同利益诉求做出不同且富有灵活性的回应,其终极目标是立法的实际效用。从行为方式上看,立法决策是立法主体在立法过程中参照其预设的立法目标,依职权对各种可能性或者备选方案所进行的选择。 立法决策机制的构建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首先,价值权衡。公正、效率、秩序等
7、价值是人类法制建设应当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但是任何一部立法均不能将所有价值目标全面兼顾,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必然涉及立法价值的筛选,从而确定某一部法规所要追求的核心价值,据此涉及具体的法律规则,并直接决定着制定法规的内容;其次,立法信息搜集与信息分析处理机制。“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科学民主立法蕴含的内在规律要求立法者必须全面、客观地了解其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同时,法律规范的创制过程也是将经济关系以法规形式反映的过程,这个反映的过程就是立法信息收集与反馈过程,因此立法信息的全面收集与正确判断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