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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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 为使我院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科研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我院将培养青年教师实行导师制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凡在见习期内未定级的专任教师、具有初级职称未接受指导教学效果欠差的教师(由系部研究确定)均属培养对象。培养目标是使青年教师掌握高职教育的理论,具备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2.各系(部)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在青年教师来院报到后及时为其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教研室提名,系(部)审定,报学院批准聘任,教务处、人事处备案。指导教师的特长应与青年教

2、师的培养方向一致。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同时指导2名青年教师。3.指导青年教师的导师聘期为1年。4.指导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师德,教学经验丰富,治学态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5.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要签订《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协议书》,认真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和《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明确培养提高的任务和各自的职责。各系(部)要组织教研室定期做好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工作,对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将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13职务任职资格的能力业绩条件之一;对青年教师的考核结果作为转正

3、定级及评聘教师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培养计划(包括学院统一要求的培训环节),对实施计划做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培养计划经教研室同意后,系(部)领导审定。2.指导青年教师学习高职教育理论,熟悉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提高业务水平,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指导完成一门课的授课计划、教案和讲稿,使其能胜任该门课的教学任务,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一次教研或科研选题,拟定研究计划,并开展研究。3.从思想政治上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通过言传身教,培养青年教师养成为人师表的良好师德和严谨的治

4、学态度,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他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积极承担并努力做好班级工作。4.每月指导青年教师试讲1—2次,课后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协助教研室和系(部)做好青年教师的考核工作。注意培养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掌握开展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5.青年教师独立开课后,负责检查教案,每月听课不少于4次,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三、青年教师的职责1.认真参加全院统一组织的青年教师培训。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进修学习任务,主动接受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132.跟班听指导教师讲课,并完成指导教师分配的

5、助课任务(试讲、辅导、批改作业等)。3.拟定一门课的授课计划,编写全部教案,写出一个学期的讲稿,经指导教师审查,指导后,进一步修改完善。4.青年教师开课前必须在教研室进行试讲(包含理论课和实践课),由教研室评议,教研室主任和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合格后,方能开课。试讲情况经系(部)盖章后,送教务处、人事处备案。5.青年教师每学期末写出总结,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四、考核1.严格考核是落实导师制的重要环节,是检查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的重要依据。考核工作由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各系部负责实施。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记录在《青年教师培养登记表

6、》中,在培养期结束后,送教务处、人事处分别存档。2.青年教师要认真填写《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并提供听课笔记、备课笔记、辅导笔记、读书笔记等有关材料,每学期末,青年教师要写出思想工作总结,指导教师写出学期考核评语,教研室及系(部)审核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和评定教师职务的依据。3.对指导教师的考核与青年教师的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系(部)负责组织教研室实施。主要考核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在指导工作结束后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业绩做出评定,记入《青年教师“导师制”验收检查登记表》中。4.院、系13听课组要组织对青年教师进行听

7、课考核。听课考核每学期不得少于10学时,并要及时向青年教师和其指导教师反馈听课意见。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学生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青年教师的考核结果应为不合格:1)犯有违法违纪错误,受到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较坏影响者;3)出现教学事故者;4)院、系听课组评分在70分以下,跟踪听课评分提高不到5分者;5)学生首次测评按班级平均不到70分,第二次测评不足75分者。五、奖惩1.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工会每年组织一次全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竞赛要在系(部)竞赛的基础上,由各系(

8、部)选拔推荐参赛青年教师,经教务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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