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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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广州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广州市安监局2016年加强职业卫生季评工作配套课件《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内容及特点一二三安全监管总局47、48、49、50、51号令解读《广州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解读《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内容与特点第一节《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内容与特点方针政策明确注重前期预防强调劳动防护与管理强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强力支持监管执法严格处罚违法行为明确派遣用工责任亮点突出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第3条)2.用人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第5、6条)3.安监、卫生、劳动部门各负监管职责。(第9条

2、)1.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依标准设立;(第15条)2.预评价和“三同时”规定明确;(第17、18条)(一)方针政策明确(二)注重前期预防1.管理措施明确具体;(第21条)2.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要求明确;(第23条)3.危害防范公开透明(一公示、二警示、一告知);(第25、34条)4.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测监控严格;(第27条)5.教育培训要求具体;(第35条)6.健康检查规定明确。(第36条)1.诊断机构条件清晰;(第44条)2.资料提供要求明确;(第48条)3.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第50条)4.诊断鉴定依法做出;(第49、53条)

3、5.相关待遇法律保障。(第57、58、59、60条)(三)强调劳动防护与管理(四)强化职业病诊断与鉴定1.执法权限明确清晰;(第64、65条)2.执法纪律明确具体;(第66、68条)3.队伍建设要求明确。(第69条)1.前后对应、全面具体;2.经济处罚力度大;建设单位违规处罚:10-50万;(第70条)用人单位违规处罚:5-50万;(第71、72、73、74、76、78条)3.行政刑事责任明确。(第79、83、84、85、86条)(五)强力支持监管执法(六)严格处罚违法行为用工单位负责。(第88条)1.强调主体责任;(第6条

4、)2.理顺监管体制;(第9条)3.强化粉尘治理;(第20条)4.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第19、27条)5.明确建设项目核许责任;(第84条)6.解决诊断鉴定难题。(第45、48、49、50条)(七)明确派遣用工责任(八)亮点突出用工单位第二节安全监管总局47、48、49、50、51号令解读(一)(二)修订背景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号令)重点内容(一)修订背景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重新明确了安监、卫生、人社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确立了安监部门在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

5、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很多方面已经不能适应《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因此有必要对其适用范围、监督管理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应调整和修订。(二)重点内容47号令细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理清了安全监管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法定职责、主要内容和相关措施关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各类依法设立的国有、集体所有制、股

6、份制、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外资、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及各类事业单位等;个体经济组织是指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关于“监管职责”第五条国家安监总局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新《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新《规

7、定》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规章制度建设、作业环境管理、劳动者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材料和设备管理等方面,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规定。1.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设置。关键词:机构与人员设置第8条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设置或者指定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其他用人单位:劳动者≥100人的,设置或指定机构、组织,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劳动者<100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2.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建

8、设。关键词:规章制度建设,新增加,罚款上限,10万元,第11条在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需要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新增加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10项→13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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