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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1
《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1 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要求,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提升文化贸易在我省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开展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认定办法参照国家《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类别和标准,并根据福建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放宽、突出重点,鼓励出口、推动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认定的重点培育文化出口企业,是指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文化出口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各类文化出口重点
2、培育企业及出口实绩标准。 第四条认定工作由福建省商务厅牵头,会同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共同制定认定办法并开展认定工作。第五条认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经认定为“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的,由认定部门共同颁发“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证书或牌匾。12第二章 认定的条件和标准 第六条申请认定为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福建省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产品和服务内容积极健康,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国际市场开发潜力。(三)企业管理规范并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四)各类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应
3、符合第七条规定相应的出口实绩条件; 第七条各类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的出口实绩标准(一)新闻出版类01.期刊数据库服务: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 02.电子书出口:出版单位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发行单位年出口额20万美元以上。 说明:电子书出口是指数字出版物的境外销售,出口企业需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电子书出版、复制、发行资质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资质。03.传统出版物境外发行:出版单位境外发行年营业额5万美元以上,发行单位、进出口企业境外发行年营业额30万美元以上。 说明:传统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以及电子出版物(数码光盘)等。12 04.出
4、版单位版权输出: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或版权输出种类达到5种。 说明:版权输出包括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报纸(含刊登的文章、图片)、期刊(含刊登的文章、图片)、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等通过向境外出版单位授权在境外出版(刊登)。 05.出版单位合作出版:年出口额1万美元以上。说明:合作出版是指中方与境外出版机构共同投资、共同策划、共同分享收益并承担风险的出版业务;由中方出资策划、与境外出版机构联合出版,并由外方负责在境外开拓市场;外方出资策划、中方提供内容,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并面向国际市场的重大出版项目。合作出版产品包括图书、报纸(含版面、专栏)、期刊(含版面、
5、专栏)、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物等。 06.版权输出代理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 说明:版权输出代理服务包括版权代理机构、民营企业向境外出版单位授权出版中国作者的作品。 07.新闻出版产品营销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营销服务具备较高专业化水平,具有持续创新和国际营销能力。12 说明:新闻出版产品营销服务包括为境外客户提供新闻出版产品采购服务;外向型新闻出版产品选题策划服务;出版物衍生产品设计、制作、营销服务等。 08. 印刷服务:年服务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独立设计能力较强,印刷技术水平高。 说明:印刷服务包括印前的各种外包性的服务,如包装
6、品设计、排版等。 (二)广播影视类 09.电影、电视:年出口额10万美元以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在提升电影、电视文化产品的生产、发行、播映和后产品开发能力等方面成绩突出;积极与国外广播影视机构合作,拥有较为成熟的境外销售网络,境外宣传和推广活动效果突出。 说明:电影、电视产品出口包括电影、电视的完成片、宣传片、素材及其版权的出口。 10.中外合作制作电影、电视节目服务:年出口额5万美元以上。积极与国外影视制作机构合作,针对国际市场开发的有良好市场潜力的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入国际主流销售渠道,境外宣传和推广活动效果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与外方共享知识产权的原创
7、产品,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对加深世界各国对中国的了解具有积极意义。12说明:中外合作制作电影、电视节目服务包括:(1)中外合作制作电影是指依法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境内电影制片者与境外电影制片者在中国境内外联合摄制、协作摄制、委托摄制的电影;(2)中外合作制作电视剧是指境内依法取得资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国法人及自然人合作制作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纪录片)的活动;(3)其他中外合作制作电影电视节目服务是指与电影电视业务相关的演出、制作、采编、传输、销售等服务;(4)含上述电影、电视产品版权的输出。 11.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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