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211791
大小:9.00 MB
页数:40页
时间:2018-10-18
《沉迷网络游戏的危害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危害晚上熬夜的结果:(一)意志毅力的消磨和自控能力的下降网络的过度使用,使青少年对网络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心理。特别是网络游戏中的冒险刺激、网络交友中的轻松自如、网络不健康内容中的新鲜诱惑等,使青少年逐渐产生"网络成瘾症",而对自己的主体生活—学习,却失去兴趣,缺乏毅力,自控能力下降,学业荒废。沉迷网络的危害(二)“网络性格”的形成和身体素质的下降网络性格最大的特征是“孤独、紧张、恐惧、冷漠和非社会化”.对互联网虚拟世界的依恋,人机对话和以计算机为中介的交流,容易使人的性格脱离现实社会而产生异化,同时青少年又处于生长发育的旺盛期,长时间呆在电脑前的幅射和高度紧张,会损害
2、各种人体机能,导致身体素质下降。(三)对周围人事的不信任和紧张的人际关系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里,人人都以虚假的身份出现,尽管很多时候,你可以大胆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或无所顾忌地说你想说的话,但在虚假的身份之下,网络人际关系很少有真实可言,时时充斥着不信任感,人际关系紧张。特别是对于"性格内向"的青少年,网络为其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但也使他们在"网下"变得更加内向和自我闭锁。(四)价值观念的模糊和道德观念的淡化青少年时期,正是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期,好奇心强、自制力弱,极易受到异化思想的冲击。网络既是一个信息的宝库,也是一个信息的垃圾场,各种信息混杂,包罗万象:新奇、叛逆、而又有趣
3、味性,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极易使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倾斜,模糊不清。网络虚拟世界里人际关系的随心所欲,无须承担责任和免遭惩罚的特点,养成了自我中心的习惯,特别是网上暴力、色情、欺诈等,使得迷恋网络的青少年道德素质下降、道德观念淡化。(五)网络安全隐患和网络犯罪现象网络引发了青少年的安全焦虑。由于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发育均不成熟、识别是非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极易造成网上隐私失密、网上恐吓、网上欺诈等现象,一旦遇到,往往惶恐不安,无所适从。网络交流的随意性和隐蔽性,又常常使青少年成为受害者。由于青少年极强的好奇心和模仿性,使得很多网络受害者又成为侵略者,网络
4、犯罪不断上升。青少年沉迷网络引发的刑事案件1、不慎交友,身遇残害。利用网络结识朋友,也是人们交往的一个方面。但青少年因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缺乏经验,往往容易上当受骗,甚者会身遇残害。案例一:与网友见面,受骗被强暴。山东青岛一女青年在网上结识一位男青年后,邀其见面,不想被男青年强行带到威海,被非法拘禁10天中遭强暴,后被派出所民警解救。案例二:与网友见面,被绑架致死。今年1月6日,湖南长沙市一名十几岁男孩,唐某,在长沙市一网吧与网友见面,后被绑架,绑匪将唐某掐死后向其家长索要8万元赎金。近日,绑匪虽被长沙警方抓获,但唐某生命却再也不能复生了。案例三:与网友见面,受骗被轮奸后杀害。河南
5、省某市一个中学六名女学生与网友见面,被网友轮奸后杀害;案例四:接识网友,受骗被奸拍裸体照骗钱。我市某县一女中学生,名叫小娟(化名),通过上网聊天结识了一名男子。此后,该男子对小娟百般呵护,小娟感觉自己遇到了一位知心大哥。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该男子以他过生日为由将小娟邀请到他的住处聚会,当晚参加聚会的还有该男子的两名朋友(均为青年男子)。就在当晚,小娟酒后不仅被该男子强暴,同时,该男子还拍下了小娟的裸体照片,小娟对此浑然不知。小娟酒醒后发现已失身,考虑到自己的名誉,并没有及时报案,而是选择了沉默。此后该男子竟用拍的该女子的裸体照片相威胁,勒索5000元。2、网络成瘾,走上犯罪。网络在
6、青少年犯罪中起着催化剂作用。当前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在网吧实施犯罪。主要表现是,经常在网吧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实施犯罪行为;在我市一家网吧就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老板不让上网就对老板动刀子。二是通过网络选择作案目标。主要表现是,利用在网上聊天的机会,有目的地询问网友的财产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待时机成熟,便以见面交友为由,将网友约出来,然后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广西贺州市某镇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年仅十六岁,他迷恋网吧后,把父母给的零花钱,以及伙食费全都耗尽在网吧里。一天晚上,他独自在县城商业街散步时,发现前面有一个女青年单独行走,就产生了抢劫念头,即冲上
7、前用手勒住女青年的脖子,将她拉进一条小巷内,即拿出小刀指着女青年说,不要喊,喊我就“一刀捅死你。”李某便对女青年进行搜身,抢走了现金200元钱,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是利用网络结伙作案。主要表现是利用网络寻找伙伴,几个或一伙青少年犯罪分子行动前进行计划、分工,相互配合,得手后按所起的作用大小瓜分赃款.今年1月10日,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刑警二队,接到一男青年许某的报案,称其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一个网名叫“诱惑”的17岁女网友,并相约到安徽省广电学校附近网吧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