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

ID:21176993

大小:28.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20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_第1页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_第2页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_第3页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_第4页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上海:公布《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本《办法》宗旨是:有利于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二、招生计

2、划与专业  2006年秋季本市普通高校在沪招生计划约万人,其中本科约万人,高职、专科约万人。本市各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已由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专业。  三、在沪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户籍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以及蓝印户口转为上海市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持有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者的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居住证有效期在一年以上,考生报考时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在外地有招生计划的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

3、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具有上海市户籍,在本市初中毕业后去外省市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返沪考生;  本市寄宿制高中计划内录取的外地生源应届和2005届毕业生;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计划内招收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父母一方是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和知青,考生从高一年级开始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其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的,考生高一年级开始在上海借读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父母一方是从上海派入无锡华东疗养院

4、的职工,考生户口属华东疗养院无锡市集体户口的高中阶段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父母双方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外地在沪企业、单位等在沪工作的职工,考生是在沪借读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限报本市部委属高校和在上海招生的外地高校;  梅山、大屯、鲁中等单位职工符合报考条件的子女;  其他特殊情况。至第项的具体情况见附表3)  四、志愿填报  2006年高考志愿的填报方法与2005年的方法不同,2006年为分次填报。第一次填报:5月初,填报本科和艺术类专科;第二次填报:7月底至8月初,填报一般高职、高专。此项工作由市教育

5、考试院组织实施。  五、考试与录取  本市2006年6月份统一考试类别与科目  报考类别科目设置本科3+综合+1高职、专科3+综合  1、表中的“3”,指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基础课,其中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数学分文史类试卷和理工农医类试卷。  2、表中的“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是在6门高中课程基础上,以高中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依据,考查考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应用的能力。  2006年继续分设适合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在上述6门课程基础上的两种“综合能力测试”试卷。  3、表中的“1”,指

6、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课程中的1门,称为相关课程。文科考生可在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1门;理科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1门。为了有助于高校公平录取,2006年仍沿用往年方法,在考试评分后,按文、理两类分别进行相关课程之间的成绩调整,并以调整分计算“3+综合+1”的总分。  4、凡在本市报考普通高校本科的考生,须参加“3+综合+1”的统一考试;仅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只须参加“3+综合”的统一考试。  5、根据本市“二期课改”的情况,2006年对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和综合科目的命题,仍维持2005年“一卷不分叉”的办法

7、;对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相关科目的命题,则采取“一卷两分叉”的办法。  “三校”毕业生在本市报考及考试科目设置办法与2005年一致,具体是:  1、应届“三校”毕业生可选择参加本市5月份举行的高职、专科统一招生考试或6月份举行的国家统一高考,两者只能择一,不能重复。  2、本市5月份举行的高职、专科考试科目为“3+2”,其中“3”为适合应届“三校”毕业生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文化基础科目,外语设听力,成绩计入总分:“2”为选考的两门专业技能课,由招生院校负责命题并组织考试,学校组织选考的专业技能课最多不得超过2门。  3、属在沪报考

8、范围内的历届“三校”毕业生,只能参加6月份的国家统一高考。  本市2006年录取办法与2005年基本一致,具体是:  1、“综合能力测试”原始分为150分,2006年继续以考生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