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

ID:2114245

大小:114.00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7-11-14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_第1页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_第2页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_第3页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_第4页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修宪权的隐含界限问题  一、导言  宪法修改是宪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而修宪权的界限又是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它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从目前笔者所掌握的中文文献看,学者们关于修宪权界限问题的探讨,大都以德国宪法理论为圭臬。不过值得充分注意的是,修宪权界限问题的理论渊源,其实并不在德国,而在美国。对此德国宪法学大师施密特也不讳言。按照他的研究,美国学者马伯里在1919年发表的一篇文章,就提到了修宪权的界限问题。事实上,远在马伯里的文章发表之前,美国宪法学就开始了对修宪权界限问题的关注。  从宪法史的角度观察,美国1787年宪法不仅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而且也是世界上首部规定修宪

2、限制的成文宪法。按照美国宪法第5条的规定,在1808年之前制定的宪法修正案不得在任何方面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项第一与第四节(这些条款主要规定了奴隶贸易不得被禁止的内容);而且无论何州,未经其同意,不得剥夺其在参议院的平等投票权。从1787年制宪会议的情况看,美国宪法之所以在第5条规定了上述不得修改的事项,是由于各州(主要是各小州以及南部各州)对于联邦政府通过修宪侵犯州权之危险的恐惧。而从美国历史的发展看,至少从美国内战后第13宪法修正案的生效时起,联邦政府的权力日益扩张,各州自主权的范围日渐狭小,各州对于联邦政府通过修宪扩张联邦权力、“篡夺”州权有一种内在的不安。由于这个原因,

3、美国关于修宪权界限问题的争论,无论在宪法理论还是在宪政实践中,都异常激烈,争辩各方都提出了不少至今仍然具有理论意义的观念。24  美国宪法理论关于宪法修改界限的争论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也并不是一场纯学术的、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其中表明态度的论辩,相反却有着极为深远的社会历史背景。如果离开这个背景,就很难全面理解这场争论的意义。除此之外,美国宪法理论的这场论争,与其宪政实践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这场争论的发生、发展,并非出于某个形而上的价值或者某种先验的东西,也不是纯粹的逻辑推理,而完全是为了解决宪政实践中出现的实实在在的具体问题。因此可以说,如果没有宪政的具体实践,恐怕也不产生所谓的修

4、宪权界限问题的宪法理论。在这个意义上,似乎可以这么说,美国宪法理论关于修宪权界限问题的争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宪法理论发展的重要启示。这或许就是研究、阐述这场争论的意义之所在。  二、奴隶制问题:修宪权隐含限制理论的初步提出  关于修宪权范围存在隐含限制观点的提出,与美国南部各州的奴隶制紧密相关。甚至可以这么说,美国修宪权隐含限制理论最初的出发点,就在于维护南部蓄奴各州的奴隶制度。24  美国宪法规定的两项关于宪法修改的限制,主要反映了蓄奴州与小州的一种内在的不安。随着美国独立后的发展,南部各州的这种不安不仅没有任何消退,相反却日渐彰显。在联邦宪法开始运行的1790年,美国北方和

5、南部的人口大体相当,到了1850年前后,北部人口已达1300多万,而南部只有960多万。尤其是随着1830年前后废奴主义的出现,南部各州“对北部多数的这种担心像南部沼泽地中的植物一样迅速成熟起来”。最令南部各州政治家们担心的,就是随着北部各州实力的增长,使得他们能够争取到占全国四分之三的州,进而通过一项解放奴隶的宪法修正案,而这对于南部各州无异于是“一种世界末日般的灾难”。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政治家、政治学家约翰•卡尔霍恩提出了为奴隶制辩护的州权理论,并且在为之论辩的过程中,初次提出了修宪权的范围问题。尽管卡尔霍恩关于修宪权存在隐含限制的观点还不那么十分明确,但他的观点的确是

6、一个理论观念的开端,并在后来得到了宪法学家的进一步论证。  (一)卡尔霍恩关于修宪权范围的论说  卡尔霍恩是美国一个奴隶制度的著名辩护士。为了使南部各州的奴隶制度免受北方各州多数的干预,他又是州权理论的一个鼓吹者,这构成了其政治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  美国早期的政治理论认为,合众国中存在一种分割的主权:各州在某些事务上享有主权,而联邦则在另外一些事务上享有主权,它们各在其领域内享有至高的地位。这个理论在美国制宪当时十分流行,而麦迪逊则是其卖力的鼓吹者。按照《联邦党人文集》的解释,联邦宪法的制定并没有把各州降低到省的地位,而是让它们拥有“某些独有的、非常重要的主权”。各州仍将保有

7、“一切未被宪法授予合众国的主权”。这种理论也被联邦最高法院接受。在1793年奇泽姆诉乔治亚州一案中,最高法院宣称:合众国对各州实际交出的一切权力享有主权;联邦每个州对所保留的一切权力享有主权。然而,对于卡尔霍恩而言,分割主权论是不可接受的,他认为分割主权就是破坏主权,主权要么完整,要么为零,一半主权一半非主权的州是不存在的。他认为,各州原来是,将来也是完全的主权者。因此,在美国联邦宪法之下,联邦政府虽然以主权国的资格行事,但它并不是主权国,它仅仅因为合法的主人——州——的默许才具有权威。按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