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若干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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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刑诉法背景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若干问题探讨新修订的刑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突出变化,主要体现在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特别保护。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上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本次刑讼法修改中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坚实的司法实践。新刑诉法以特别程序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实现了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以及有利于其未来发展的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的目标,该诉讼程序的确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新刑诉法就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了许多具体的制度,如队伍专业化制度、强制辩护制度、社会调查制度、

2、限制适用逮捕制度、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本文主要就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一、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新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1]该规定首次在立法层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参与人员提出了“专业化”要求,体现了与联合国相关司法准则的接轨。《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利用专业教育、在职培训、进修课程以及其他各种适宜的授课方式,使所有处理

3、少年案件的人员具备并保持必要的专业能力。”1899年美国伊利诺斯州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少年法庭法》,并在芝加哥市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庭,开创了世界少年司法制度的先河[2]。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在我国司法实践已广泛开展。上海市检察机关从1986年成立全国第一个少年犯罪起诉组,到1992年成立全国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再到2009年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级专门机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开创和发展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的先河。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221个检察院成立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1400余个检察院成立

4、了专门办案组,全国有3000多名检察官被指定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上海市三级检察机关已全部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科),[3]并实现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预防犯罪一体化办案体系。    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最为棘手的问题是未检队伍的充实和未检专业人才的培养。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定型,正因如此,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工作所确立的指导方针是“教育、感化和挽救”,并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作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原则。这就对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既要懂刑事检察工作,还要掌握与

5、未成年人沟通的技巧和教育未成年人的耐心。对此,各级检察机关要不断充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如可以从在编检察人员中加大挖掘的力度,对于有志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人员应当予以积极地鼓励和支持,鼓励其向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方向发展。同时鼓励干警学习相关学科知识,特别是心理学知识和教育学知识,优化知识结构,加大培训力度,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   二、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强制措施    非羁押优先原则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重要原则。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公安、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树立“不捕为常态,批捕为特例”思想,确立了

6、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优先考虑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原则。新刑诉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4]   “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是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尽量不适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是强制性规定,指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需要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的意见。《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3条规定,“

7、审前拘留应仅作为万不得已的手段使用,而且时间应尽可能短”;“如有可能,应采取其他替代办法,诸如密切监视、加强看管或安置在一个家庭或一个教育机构或环境内。”《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b)项规定,“不得非法或任意剥夺任何儿童的自由。对儿童的逮捕、拘留或监禁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仅应作为最后手段,期限应为最短的适当时间。”新刑诉法之所以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强制辩护。[5]主要由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发育程度通常很难理解控辩双方争辩的实质内容,不知道如何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有辩护人的参与,就能为其及时提供需要的法律帮助,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

8、决定是否逮捕时应做好社会调查报告。新刑诉法规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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