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

ID:21075776

大小:55.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19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_第1页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_第2页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_第3页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_第4页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_第5页
资源描述:

《经济学论文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是小柯论文网通过网络搜集,并rh本站工作人员整理后发布的,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是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供本站访问者学习和学术交流参考之用,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浅析贸易术语与“仓至仓条款”的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M络整理,有些文章作者不详,敬请谅解,如需转摘,请注明出处小柯论文咧,如果此论文无法满足您的论文要求,您可以申请本站帮您代写论文,以下是正文。[摘要]目前,进出口贸易普遍利润微薄,而货物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却有所增,货运保险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如果对贸易术语与货运

2、保险的基本原理理解不清,即便投了货运保险,也有得不到赔偿的可能。因此,凡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士都有必要了解和掌握有关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知识,这对减少进出口贸易风险具有重大意义。[关键词]贸易术语仓至仓条款可保利益集装箱运输国际贸易是在相距甚远的两个国家的贸易商人之间进行的,把所订货物从一个国家运往另一个国家,往往要经过长途跋涉的运输过程,包栝装载和存贮,在此期间难免遇到各种各样预想不到的风险,使货物发生损毁,给贸易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尤其是现在进出口贸易普遍利润微薄,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却有所增加。因此,在国际贸易屮,对货物的保险

3、S得尤为重要。国际货物通过投保运输险,将可能发生的损失变为固定的费川,在货物遭到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这不仅有利于进出口企业经济核算,而且也有利于进出口企业保持正常业务,从而更有效地促进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提起保险,一定要弄清保险的原理,不能盲目地认为只要投保就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使用何种贸易术语,由谁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选择怎样的保险条款等,都是国际贸易巾至关重要的W题,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与国际贸易术语息息相关。凡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士都有必要了解和掌握有关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知识。一、

4、什么是“仓至仓条款”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都采纳了”仓至仓条款”。所谓“仓至仓条款”是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基本原则,它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贵任的时空范围,从保单载明的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在正常运输过程屮继续有效,直到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货物进入仓库或储存处所后保险责任即行终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耑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

5、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仓至仓条款”是运输货物保险中较为典型的条款,它具有充分性、严密性的特点。货物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的保障程度贯穿于货物运输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涉及各种运输方式,整个运输过程无遗漏。正因为“仓至仓条款”具有如此特点,常常会使对外贸知识掌握粗浅的人误认为,只要采用了此条款,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损毁,就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对“仓至企条款”认识的局限,往往会导致进岀口企业的经济损失,其主要原因是人们忽略了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风险贵任由谁承担、对被保险货物有无可保利益、索赔人与保险人有无直接的法律关系等因素。二、什么是“可

6、保利益’’“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上,因具有某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并为法律所承认、可以投保的经济利益。可保利益是保险合同的重要条件,世界各国的保险法都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跟保险人签订有效的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备可保利益或超出可保利益的范围,则他们同保险人所签的保险合同无效。换句话讲,当保险标的的损害对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时,称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该标的物具有可保利益,相反则不具有可保利益。在国际贸易中,通过贸易术语来划分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

7、务、决定货物风险转移的界线,而风险的转移又与可保利益的转移紧密相关。因此,贸易货物从卖方的仓库到买方的仓库之间,巾谁來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谁享有可保利益,以及谁具有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都取决于买卖双方所采用的贸易术语。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任何承保的险别,其中亦包括“仓至仓条款”,都应该是在可保利益原则基础上成立的。当货物发生损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前提,必须同吋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保险人与索赔人之间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第二,索赔人对保险标的享有可保利益;第三,所发生的风险损失在承保责任范围之内。三、贸易术语与

8、“可保利益”原则的关系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有不同。仅就巾谁办理货运保险而言,亦取决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在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屮,明确规定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的术语仅有CIF和CIP两种。那么,其他术语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