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038545
大小:114.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0-19
《长江大学文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长江大学文件长大校发﹝2015﹞86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科学研究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长江大学科学研究资助与奖励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长江大学2015年4月18日-12-长江大学科学研究资助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提升学校科研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及省部委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与高水平科研成果等的扶持力度,对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高级别科研平台建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专利申请、动植物新品种审定、科研成果鉴定
2、、国际学术交流等进行专项资助。第三条学校加大对重大科研项目与高水平科研成果等的奖励力度,对在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学术论文及专著、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获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或突出成就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实行专项奖励。第四条科学研究资助与奖励经费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第二章科学研究资助第五条申报重大科研项目资助-12-(一)以长江大学为项目主持单位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高级别
3、重大科研项目,进入会议评审答辩环节或进入项目备选库的,学校给予申报团队5万元资助。资助按“团队申请、学校论证立项、专款专用”的方式进行管理。资助经费由申报团队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申报过程中调研材料、差旅、论证咨询等费用的支出。(二)以长江大学为项目主持单位申报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学校整合资源联合申报获批的,负责人在科学技术处统筹下进行经费的分配与管理。第六条建设高级别科研平台资助(一)以长江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国家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给予10万元资助。(二)以长江大学为依托单位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给予5万元资助。(三)资助按“机构申请
4、、学校论证立项、专款专用”的方式进行管理。资助经费由科研机构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申报过程中调研材料、差旅、论证咨询等费用的支出。第七条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资助(一)以长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通过国家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并公示,资助10万元;通过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并公示,再资助10万元;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再资助5万元。(二)以长江大学为第二或第三完成单位合作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通过国家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并公示,资助5万元;通过专业评审组会议评审并公示,再资助5万元。(三)以长江大学为第四及以后完成单位合作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通过国家奖励办公室形式审查并公示,资助5万元。-12-
5、(四)资助经费由学校申报团队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申报过程中材料、差旅、咨询等费用的支出。第八条申请专利资助以长江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巴黎公约等途径申请国外发明专利,学校资助专利申请费用,资助费用由申请人按学校制订的统一标准直接报销。专利年费由发明人自行缴纳,专利转让后学校一次性补发其所缴纳年费。第九条动植物新品种审定资助(一)以长江大学为第一选育单位,申请并进入动植物新品种国家审定程序的,学校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动物新品种5万元/个,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新品种4万元/个,非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林木新
6、品种3万元/个。(二)以长江大学为第一选育单位,申请并进入动植物新品种省级审定程序的,按国家审定资助标准减半进行资助。(三)资助经费由申请负责人管理,主要用于审定活动中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等。第十条出版学术专著资助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出版社出版、长江大学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学术专著,学校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万字400元(不足万字的不计),最高资助3万元。学术专著获得国家出版基金资助的,资助金额增加50%。科学技术处制定细则对出版学术专著资助进行管理。第十一条科研成果鉴定资助-12-以长江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经学校组织、省部级以上科研行政管理部门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鉴定,学校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会议
7、评审每项2万元,函审每项1万元。资助按申请人先垫支、鉴定成果登记后报销费用的方式进行。第十二条国际学术交流资助我校师生受邀参加港澳台及国外举行的非双边国际学术会议,作为大会报告人、会议特邀报告人或分会(组)主持人,或者被邀请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学校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次0.5万元人民币。原则上同一国际学术会议最多资助3人,优先资助大会报告人、分会(组)主持人或会议特邀报告人。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国内外交通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