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总同共有

论总同共有

ID:21019489

大小:73.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18

论总同共有  _第1页
论总同共有  _第2页
论总同共有  _第3页
论总同共有  _第4页
论总同共有  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总同共有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总同共有[摘 要]:总同共有指村、村民小组、乡等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为实现其共同利益对属于其集体所有的财产,共同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总同共有主体对总同共有财产享有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总同共有权之实现,须依赖相关的权力组织、管理组织、监察组织及其职责分工与制衡机制。  [关键词]:总同共有,权能,行使机制  我在《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享有形式》一文中曾指出,农民集体所有权可以采取由一定的集体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形式,而且认为这种共同所有形式,不可能采取我国民法中现有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形式,而是在继承和更新传统总有形式的基础

2、上的一种新型总有形式。为了从逻辑关系上与我国民法中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相并称,我将这种新型总有称之为总同共有(注:参见拙文《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享有形式》,《法律科学》1993年第3期;《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法律科学》1994年第5期。),并对其有关问题作了初步论述。现在原来论述的基础上再作一些补充论述。  一、总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总同共有是指村、村民小组、乡等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为实现其共同利益对属于其集体所有的财产,共同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我们这里所用总同共有概念与《越南民法典》第234条规定的群体共有极为相似。按照该条文规定:“群体共有

3、的宗族、村、邑、乡、宗教群众和其他居民群体对用于满足整个群体的合法共同利益目的按习惯形成的财产、群体成员贡献、捐献的财产、接受的赠给、整个群体的财产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来源的财产的所有”。“群体的各个成员根据协议或习惯,为了本群体的共同利益共同管理、使用、处分本群体的共同财产,但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群体的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注:《越南民法典》,米良翻译,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9页。)比照这一条文我们可对总同共有的法律特征作如下概括:  论总同共有[摘 要]:总同共有指村、村民小组、乡等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为实现其共同利

4、益对属于其集体所有的财产,共同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总同共有主体对总同共有财产享有管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总同共有权之实现,须依赖相关的权力组织、管理组织、监察组织及其职责分工与制衡机制。  [关键词]:总同共有,权能,行使机制  我在《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享有形式》一文中曾指出,农民集体所有权可以采取由一定的集体范围内的全体农民集体成员共同所有的形式,而且认为这种共同所有形式,不可能采取我国民法中现有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形式,而是在继承和更新传统总有形式的基础上的一种新型总有形式。为了从逻辑关系上与我国民法中的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相并称,我将

5、这种新型总有称之为总同共有(注:参见拙文《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享有形式》,《法律科学》1993年第3期;《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现机制》,《法律科学》1994年第5期。),并对其有关问题作了初步论述。现在原来论述的基础上再作一些补充论述。  一、总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总同共有是指村、村民小组、乡等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为实现其共同利益对属于其集体所有的财产,共同为全面支配的权利。我们这里所用总同共有概念与《越南民法典》第234条规定的群体共有极为相似。按照该条文规定:“群体共有的宗族、村、邑、乡、宗教群众和其他居民群体对用于满足整个群体的合法共同利益目的按习

6、惯形成的财产、群体成员贡献、捐献的财产、接受的赠给、整个群体的财产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来源的财产的所有”。“群体的各个成员根据协议或习惯,为了本群体的共同利益共同管理、使用、处分本群体的共同财产,但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道德”。“群体的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共有财产”。(注:《越南民法典》,米良翻译,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9页。)比照这一条文我们可对总同共有的法律特征作如下概括:  (一)总同共有权的主体是一定社区范围的居民全体。比如一个乡、村、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居民全体。这些社区范围的全体居民组成的人群共同体,共同对社区范围的公有财产享有所有权

7、。而这些人群共同体并不是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团体,而是以成员个人为本位的非法人团体,其权利义务仍由组成团体的全体成员承受,不由个别成员承受,也不由团体独立承受。因而其主体仍属自然人,是自然人以特殊形式-群体形式享有所有权。自然人以一定社区为范围结成群体(团体),群体与成员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群体不能脱离成员而独立,成员组成群体也并不失却个人之地位。当成员离开团体时,就不再是集体所有权主体的组成者。全体集体成员都通过一定的群体形式行使所有权。如全体村民通过村民大会行使所有权。由此可见,总同共有权的主体是共性主体与个性主体的统一。在一个总同共有群

8、体中,全体成员都是所有权主体,而全体成员又是由一个个成员组成的群体,每个成员都是总同共有权的主体,但他们作为总同共有权主体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