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明代男女比例失调和罗教的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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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明代男女比例失调和罗教的广泛传播一、明代罗教广泛传播研究综述及问题的提出罗教产生于明成化至正德间的北直隶,由罗祖罗梦鸿创立,旨在传播无为大道,拯救受苦众生。五部六册宝卷作为罗教经典,罗列世间苦难,批驳邪见杂法,阐明无为大法、无极正道,劝导人坚定信仰,顿悟明心。马西沙、韩秉方《中国民间宗教史》、马西沙《中国民间宗教简史》、徐小跃《罗教与<五部六册>研究》、《罗教•佛教•禅学:罗教与<五部六册>揭秘》、牟钟鉴、张践《中国宗教通史》、郑志明《无生老母信仰溯

2、源》、欧大年《宝卷十六至十七世纪中国宗教经卷导论》等著作对罗教进行了相关论述。罗教在河北、山东、河南传播,之后蔓延至江苏、浙江、福建等东南沿海地区,在底层社会民众中广泛传播,在上层官僚和知识分子中也有影响[1]。根据相关著作,罗教流传之广,其原因主要为:第一,罗教高踞众多教门之上,根本原因在于其完整的思想体系[2]。明中后期,战乱、灾荒不断,人们历经生死离别之苦,在精神世界寻求解脱、慰藉。罗教主张明心悟道,阐明无为大法,劝导人们只有坚定信仰、顿悟明心,才能自在纵横、安享极乐。第二,语言通俗易懂。

3、罗祖创立罗教经典,旨在让识字不多字的下层民众看懂、听懂经文,以浅近的譬喻阐释深奥的哲理,深入浅出[3],易引起人们共鸣。第三,罗教融合儒释道思想,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罗教宝卷将佛教禅宗顿悟说、儒家心性论和纲常伦理以及道教创世说融为一体[4],形成三教合一的思想体系,符合下层民众信仰需求。第四,罗教更符合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理需求。罗教不住斋,不供佛像、不烧香,不作道场,不设经堂[5],同世传佛教繁文缛节、陈规陋习相比,其简单朴实的宗教形式更深得人心。信徒可以娶妻生子,居家火宅,无出家绝嗣之虞[6],

4、生理、心理需求兼得。此外,罗教的传承关系、组织系统较为灵活。罗氏家族按血统世代相传和弟子祖祖相承,创立的地理位置和运河的便利交通,使其能迅速地向华北、华东、东南等地区蔓延[7]。从正德四年起,明代共刊印罗教经典18次[8],版本众多、刊印量大,扩大了罗教的传播范围。以上从罗教教义、传播形式、途径等方面分析了罗教广泛传播的原因,然而宗教信仰除了宗教本身外,还涉及宗教信仰者。宗教广泛传播,必是两者相互作用的结果。宗教所具有的特质吸引广泛的信众,信众本身又推动宗教更广泛地传播。《从人口性比例失调看汉魏

5、时期道教的兴盛》一文即从人口性别比和宗教关系视角,指出汉魏时期人口性比例失调促使了道教兴国广嗣思想的发展和兴盛[9]。本文受此到启发,结合明代男女比例特征,分析罗教传播的广泛性。在罗教盛行的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区,根据地方志记载可窥见男女比例失调现象。表1明代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地区部分府县男女性别比例表省府县年份男子口数妇女口数男女性别比河北獲鹿成化十年1792310789166嘉靖三十四年1813511371159河北威县志成化间96963155307嘉靖二十一年15310513

6、5298江苏六合县正德七年120169140131嘉靖二十一年219388704252江苏长洲县隆庆五年22125572861304浙江会稽县隆庆六年40613(丁男)21391(女妇)190江西南安府嘉靖十一年2730117414157江西丰乘县嘉靖三十一年7506543491173资料:嘉靖《獲鹿县志》卷五《户口》,天一阁明代地方志选刊续本,第1册,第607、608页;嘉靖《威县志》卷四《户口》,同上,第2册,第727、728729页;嘉靖《六合县志》卷二《户口》,同上,第7册,第806页、

7、807页;隆庆《长洲县志》卷七《户口》,同上,第23册,第223-225页;万历《会稽县志》卷五《户口》,同上,第28册,第182页;嘉靖《南安府志》卷二十《户口》,同上,第50册,第838页;嘉靖《丰城县志》卷四《户口》,同上,第42册,第196页。上述人数虽因登记方法、统计技术等,同实际人口有差距,但仍多少反映部分社会现实。明朝相关文献对地方男多女少也有记载和描述,例如,浙江衢州福龙游县俗三男一女,浙江金华府东阳县民间生女多不举,故多鳏旷,浙江金衢之民无妻者半,江西俗生女多不举,而男子或过时

8、无配,辄起讼端[10]。温州乐清县近海村落,其民兄弟共娶一妻[11],这种一妻多夫现象从侧面反映了地方男女比例的失衡。明代男多女少客观上提升了妇女地位。明朝妇女有一定程度财产权、婚姻自主权,离婚与再嫁相对自由,明代法律对女性犯罪、女犯有所宽宥。但明政府对妇女的思想信仰束缚依旧严苛。另一方面,明代妇女参与宗教活动的积极性常高于男性,并且更倾向于寻求超显示力量的庇护[17],政府对女性宗教活动的限制促使她们将目光投至民间宗教。罗教以独特的教义、教规吸引了广泛的信众。罗教主张男女皆有信教权,吸引广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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