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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8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集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宣传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展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风采,讲述人民调解精彩故事,通过生动实践开展法治宣传,增强普法实效,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在全国开展“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名称“我的调解故事”主题征集活动二、活动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三、主办承办
2、单位主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承办: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基层工作指导司四、活动平台“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官方微博、中国普法客户端、人民调解杂志五、活动安排(一)征文活动面向全国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内容是讲述自己在调解中的精彩故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语言生动,文中人名要用化名,字数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二)征文报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报送,主办单位不接受个人或其它单位报送的稿件。8月30日前,各省(区、市)在本辖区范围内收集征文并按照分配篇数(附后)进行初选后报送。报送可采取分批报送的方式,鼓励尽
3、早报送,以便尽早刊登和网友投票。(三)8月1日-9月20日,主办单位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博、客户端和人民调解杂志等平台,对各省(区、市)报送的征文作品,经初选后进行刊登宣传。人民调解员和广大网友可通过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对征文作品投票,并进行评论,主办单位将把投票和评论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四)9月20日以后,主办单位请有关专家在各省(区、市)初选的基础上,参考网上投票,对各地报送作品进行评奖。六、奖项设置(一)本次征集的作品,设一等奖1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100篇、优秀奖若干篇,向获奖者
4、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二)本次征集活动设“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优秀评论奖2000名,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七、工作要求(一)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组织;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基层处具体负责。(二)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注明“征文”字样,按要求填写好推荐表,征文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单位和职务。征文统一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三)征文格式:征文标题用小标宋体二号,正文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正文内容用仿宋体三号,行距为单倍行距。司法部
5、法制宣传司联系人:尹雪梅申洋电话:65153478传真:65153428邮箱:zhongguopufa@moj.gov.cn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联系人:闫晋东熊飞电话:6515330165153381传真:65153384邮箱:jcs5923@126.com附件:1、各省(区、市)初选报送参考篇数表2、推荐表3、新媒体平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15年7月9日附件1各省(区、市)初选报送参考篇数单位篇数单位篇数北京10湖北15天津10湖南20河北20广东15山西15广西10内蒙10海南5辽宁10重庆10吉林10四川20黑龙江15贵州10上海10云南1
6、5江苏15西藏5浙江20陕西15安徽15甘肃10福建10青海5江西10宁夏5山东20新疆5河南20兵团5合计390附件2省(区、市)推荐表序号征文题目作者所在单位推荐奖次推荐优秀组织奖单位名称:附件3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1、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2、中国普法微博(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3、中国普法客户端(人民日报、今日头条、搜狐网)4、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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