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革命和近代宪政观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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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革命和近代宪政观的产生

2、第1  与此相连,宪政本指依据宪法行事的政府,引申而为阐述法治政府的理论。它的基本原则为,所有政府均是有限政府,宪法的主要作用不在于规定政府有权做某些事情,而在于无权做某些事情。限制政府权力最有效的方法,除坚持人民主权的原则外,莫过于设计一套有能力进行自我节制的政府机制。现代西方学者经常引用詹姆斯·麦迪逊(JamesMadison)在《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中的一段话表述宪政主义的这一用意:  建立一个由人管理人的政府,最大的困难在于,首先要使政府有能力控制被统治者,其次要使政府

3、非要进行自我控制。对人民的依靠无疑是控制政府的首要手段但经验告诉人们还需要其他的辅助手段[1].  这些所谓“辅助手段”-主要是政府的权力分配和组织结构-构成了宪政理论关注的问题。因此,与其他政治理论不同,宪政学说一般不探讨权力的,不从哲学意义上追究政治和政府的性质。它重视的是从实际政治生活中总结权力在政府中的合理分配形式,目的在于使政府结构既可以有效地行使国家管理职能,又不至于走向专制和暴政。  近代西方宪政观是近代理性主义和科学精神的产物,与古典和中世纪的政治学说有着根本区别。古代学者将政府视做一个如同

4、人体一样不可分割的整体,惯常从质的角度论证政府的种类和特性,一般不从功能角度分析政府的结构和权力分配。十七世纪中叶在英国首先出现的近代宪政观同牛顿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运用的观察和实验方法相对应,把政府视做一套机械装置,运用结构和功能分析手段,对政府各个部分进行分析,以寻求最合理的安排。这种方法清楚不过地体现在英国政论家约翰·特雷查德(JohnTreachard)写于1698年的这段话里:“政府犹同一台由弹簧和齿轮组成的时钟,设计政府的技巧在于使之必须朝着公共利益的方向运转。”[2]这套观念一直保持到二十世纪,对

5、近现代西方各国的政治制度有巨大影响。如学者出身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就曾提出,美国宪法体现了一套自我和谐的权力机制,类同于牛顿在自然界发现的天体运行规律,或亚当·斯密在经济生活中揭示的自由市场机制。[3]  近代宪政理论与古代政治学说在方法论上的区别并不排除两者在理论内容上的多种承继关系。古典时代希腊、罗马的政治思想起码在三个方面为近代宪政理论提供了素材。一是从柏拉图即开始广泛使用的对政府基本形式的划分,一般按执政人数的多寡分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三种。二是亚里士多德开始的对政府职能的分析,亚氏曾用议事

6、、执行和司法概括政府的职能。[4]第三是在古典时代普遍认同并由西塞罗做出总结的法治政府的原则。  封建制度在西欧建立后,使古代的国家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中断了古典学说的连续发展。但中世纪的政治传统本身又为近代宪政主义增添了新的。中古英王国的法律和政治发展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两大原则-法治和臣民不从-直接促成了近代宪政理论在英国的诞生。法治观念虽在古代希腊、罗马时代即十分普遍,但在英国得到充分发挥,发展成“双重君权”的理论。同其他欧洲中世纪社会一样,英国中古社会建立于土地分封的封建制之上,一切权利及义务均来自对土

7、地之占有。围绕对以土地为中心的财产的处理和保护而发展出一套习称为“普通法”(意为在王国范围内普遍通用)的法律系统。王国从本质上是一个大法庭,国王为法庭之首席法官,其地位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国王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表,全国土地的封主和一切法律的始源,其权力是绝对和无限的;另一方面,国王作为公共权威的象征,政府的首脑及法律的维护者,其权力受到普通法的限制。[5]臣民不从(civildisobedience)原则源自中古时代贵族用武力制止王权违反法律的行为,著名的例子是1215年贵族造反,迫使国王约翰签署保护臣民

8、(主要是贵族)权利的《大宪章》。1649年国会处死查理一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一传统发展至极端的表现。  近代宪政理论的产生,是在恢复古代政治思想语言的基础上,对君主服从法律原则的充分发挥并付诸于实践的结果。它发生于十七世纪中叶的英国革命时代。  二  英国革命的爆发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多方面的原因。本文的目的显然不在于讨论这些原因。为方便起见,这儿仅指出一点,从宪政发展的角度看,英国革命的直接起因是国会(主要是下院)同国王关于两者权力范围的争议。争议的最初结果是源自古典政府学说的混合政府论取代维系专制

9、王权统治的君权神授说,成为正统的宪政理论。这一转变早于1642年国会和国王的军事冲突爆发之前已告完成。  君权神授理论被打破的过程有两个引人注目的特点:一、革命前的几十年间里,国会曾利用君权神授论来限制王权,在实践中将其变成了不利于君主专制的学说;二、是国王自己,不是国会,率先放弃了君权神授说。  英国中世纪前期,解释王权限度的理论是前文提及的“双重君权”论,认为君主的地位具有两重性。封建制之前人们所称的国王或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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