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957909
大小:7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0-18
《招投标活动中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解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招投标活动中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解读 《招标投标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该条款是《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最能体现立法目的的条款之一。对于该条款的准确把握,是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代理委托的前提。也是招标师考试应当掌握的重要内容。 通常,招投标活动涉及三个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项目、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范围着重于“工程建设项目”,而且是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招标,包括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的采购。 一、《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
2、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上述规定,各有关部门和省级人大都对其具体范围和规模作了明确的界定。 原国家计委2000年3号令依据法律授权对以上三项范围分解为五条内容作了详细界定: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有7项: (1)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工业)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交通)
3、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信息)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水利)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市政)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环保)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有6项: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
4、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有3项;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不一定必须控股)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有5项;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
5、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有3项;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原国家计委2000年3号令对以上三项范围的项目在规模上作了以下界定: 6、上述项目中投资额度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6、(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在上述范围内同时又达到以上规模的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或者说强制招标的范围。为加强记忆,可用图一表示: 二《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范围、规模的缘由 《招标投标法》规定强制招标的范围既考虑从项目性质上划分,又考虑从资金来源上划分。这主要是《招标投标法》作为公法应当涵盖的内容要求决定的,如果仅从项目内容上划分,不属于第一款项目类别,但使用
7、国有资金的项目不能完全涵盖;反之,仅从资金来源上划分,第一款类别的由个人投资的项目关系到公众利益将失去控制。因此必须从两方面加以要求和规范,通过法律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国家利益。 在规模的划分上,施工200万、货物材购100万,服务50万主要考虑采购成本和这些项目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影响度。 注意,强制招标的要点有两条,一是3号令规定范围内经有关政府部门备案、核准、审批的项目;二是在规定项目的范围内超过一定的资金规模。 对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原材料、个别设备等物资采购不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强制招标的范围。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7号令(
8、货物招标)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但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 《招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