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

ID:20931538

大小:27.50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8-10-18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_第1页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_第2页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_第3页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_第4页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篇一:保全证据公证书  篇一: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修订)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修订)  来源:中国公证协会作者:  XX-03-17  (XX年8月18日中国公证员协会第4届理事会第3次会议通过,XX年11月25日中国  公证协会第5届常务理事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通过)  第1条为了规范公证机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公证协会专业委员  会业务规则制定程序》的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2条保全证据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  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  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3条保全证据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

3、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公证的种类:  (1)对书证的保全;  (2)对物证的保全;  (3)对视听资料的  保全;  (4)对证人证言、  当事人陈述的保全;  (5)对行为过程和  事实的保全。  第4条保全证据  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第5条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  证明、资格证明;  (2)申请人与保全  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4、材料;  (3)载有申请保全  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书面说明;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4)与申请保全证  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6条符合下列  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1)申请人主体资  格符合法律规定;  (2)申请符合《公  证程序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5、;  (3)申请人取得证  据的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  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对已被  查封、扣押的财产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公  证机构不宜受理,但经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机关申请或者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公证机构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除需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查外,还应当重点审查  下列事项:  (1)保全的证据与  当事人的权益是否有利害关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

6、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2)保全证据的方  式、方法有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3)参与保全证据  相关人员的身份是否属实、资格是否具备。  第八条公证机构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当询问当事人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除需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  规定应当载明的内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保全证据  的原因、用途或者目的;

7、  (2)申请保全的证  据的种类、名称、数量、时间、地点和现状;  (3)保全证据的方  式、方法。  第九条公证机构  派员外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亲自外出办理。  第十条公证机构  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绘图、照相、录像、录音、复制、封存、非专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区精神文明办的关心支持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8、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性鉴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和措施,并制作详细的工作记录。  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  征得当事人的同意由公证机构代为委托。  第十1条办理保  全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的公证,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证人员)  应当采取现场勘验和当场提取证据的方式进行,并将相关的情况制作工作记录。记录的内容  应当包括:勘验的时间、地点;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公证人员及在场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