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892203
大小:3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17
《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一、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家以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二、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含高校中的中专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大学生怎样参保?就读高校统一组织,代收保险费,录入学生参保信息
2、四、什么时候缴费?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0月30日,补录生最迟不能超过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待遇享受时间: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补录生保险有效期从参保之日起至次年的8月31日。五、缴费标准是多少?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六、家庭困难的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样补助?应提供哪些资料?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无户籍限制),个人缴费部分由高校所在地区(市)县民政部门全额补助。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由高校给予不低于
3、10元的补助。申请参保补助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申请参保补助的伤残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大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残联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七、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一)住院待遇成都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险种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大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17690元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无起付线封顶线20.08万元无封顶线40万元15万元报销范围 单次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
4、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金额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0-5000元报销比例50%;5000以上-20000元报销比例60%;20000以上-50000元报销比例76%;5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91%0-10000元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90%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70%的标准支付报销序列先
5、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和民政救助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二)门诊待遇1、普通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最高支付500元。2、意外伤害门诊: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最高不超过800元。3、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4、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最高支付200元。(三)生育保
6、险待遇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八、大学生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答: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门诊医疗费,个人只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
7、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九、在异地发生住院怎么办?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大学生寒、暑假和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3个月以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到其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结算时还需提供寒、暑假开始和结束时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