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国情是法官办案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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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实国情是法官办案的基石:罗惠民发布时间:2010-02-2408:37:57作为一线的人民法官,如何把法律的规定与现实国情结合起来办案,实现人民法官的宗旨,也许方法、步骤引人而异各有不同,但立足点却一样的,那就是立足现实国情,它是法官办案的基石。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时期的司法既是当代社会关系的体现,也承载着一个民族历史的记忆,文化的积淀。司法和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种因素的整合,构成司法生存的环境,也就是我国的现实国情。中国幅员辽阔,社会发展很不均衡,“时间叠合”现象在各地广泛存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过渡与以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后工业时代几乎

2、同时到来。从社会结构上看,城乡二元化还将长期存在,与乡土社会相适应的人情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因此,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不同地区、不同社会群体以及城市和乡村,有着巨大的差异性。这就是我国司法必须面对的最大现实国情。因此,我们的法治建设必须立足于这个最大的现实国情,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想路线,将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在保持法制统一性的前提下,重视总结来自基层一线的司法实践经验,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改革与创新。一、立足国人尤其是基层群众缺乏法治观念,宁信人治不信法治的现实国情,基层的法官该如何办?在中国,由于缺乏法治的传统,在上下五千年的文

3、明史中,更多的是靠人治,法治环境欠缺,因此,到了当今时代,由于意识领域不可能一朝可去之,国人的潜意识里仍然宁信人治而不信法治,认为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政府里有人,即使犯法也无妨,法律也拿他没办法。所以当有纠纷发生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人(即有权有势的人)去疏通,去摆平,甚至以暴制暴,以致使事件扩大。即使不得已到法院打官司,仍然是找人托关系,给法官施压力或糖衣炮弹,而不是收集证据,依法维权。因此作为基层的法官,面对群众的现实状况,不要一味的责怪老百姓的无知,而是从现实出发,积极地开展对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引导群众知法,用法,依法维权。特别是针对

4、实际个案,有针对性的指导当事人如何针对法律条文收集证据,利用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是合法有据的,任何人也无法改变法定事实和法律,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二、立足当事人重实体、轻程序的现实法官如何应对?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即使是司法机关也曾经历过重实体轻程序的历程,老百姓也不列外。在老百姓朴素的意识里,认为只要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无论无何法律也是保护的,至于程序法上的一些要求不当回事。常见的就是举证期限的规定,当事人不遵守,法官如何处理?是一律以无证据不予支持还是区别对待呢?法官面临两难的选择,一方面是法律的规定,一方面是老百姓的法

5、律意识跟不上法律的进步这一严峻现实。这时,法官不能机械的适用法律,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如果在送达副本时,已经充分释明了法律的规定,那就应该严格适用法律的规定,相反,没有充分释明法律,当事人又确实无法读懂法院的相应风险提示,就要区别对待,不能机械执法。三、立足国人惧诉的心理,法官又该如何引导?在传统的意识里,无诉为上,认为诉讼是一件没面子的事,从而害怕诉讼。有纠纷无法解决时,也不愿意上法院打官司,宁可通过别的渠道,哪怕是非法的渠道来解决纠纷,结果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互不相让,相互指责。事件与纠纷得不到解决,影响了人民的安定团结。作为法官,如何引

6、导纠纷的双方走上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是一个现实的课题。由于纠纷双方还没有将纠纷起诉到法院,法官无法通过直接的接触来引导,只好通过间接地方式来开展工作。也就是在对基层组织的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时,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培训,明确告知并要求他们,在他们对纠纷调解不成功时,应引导双方到法院起诉,应用司法的力量来化解纠纷。四、立足当事人不把判决当回事,法官如何树立法律的权威?你可能会感兴趣:法官尊崇宪法精神的“三之心”法官素质和司法改革新形势呼唤民事法官提高调处矛盾的心理学专业技能法官不宜主动审查诉讼时效“法官告法院”给我们带来什么思考?法官如何处理好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免费(.mFFanwEN.):工作心得收集或原创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的现象并不少见,有一些当事人不尊重法院的判决,目无法律,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成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难点。如在执行中,面对一套住房如何执行的问题。由于法律规定,对于只有一套住房的,不能拍卖房子。而现实是有一些当事人有着一套大面积的豪宅,是一律不能拍卖呢还是创新工作机制,用豪宅拍卖所得的现金置换一套较小面积的房子给被执行人居住,剩余资金用于履行案款?实现表明,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不仅用活法律,又维护法律的权威;不仅解决被执行的居住用房问题,又可以实现判决确

8、定的义务,实现了双赢。总之,作为基层的法官,应该牢牢抓住基石,发挥主观能动性,立足国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你可能会感兴趣:法官尊崇宪法精神的“三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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