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转移课件01政策解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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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八师石河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4年7月石河子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一、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二、我国不同时期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三、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政策要点四、关于养老保险工作中的三个问题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一、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正在研究制定中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2009年下半年,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

2、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2011年7月兵团下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11】75号),正式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

3、度。兵团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将农村居民一并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当年即实现对兵团城镇、团场和农村居民制度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五项政策调整:一是统一了制度名称。将合并后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统一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行,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二是重新界定了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三是增设了缴费标准档次:在原来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新增1500元、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四是调整了个人账户继承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全部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而不再剔除政府补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五是明确了制度内转移接续政策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

5、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二、我国不同时期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转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78号)职工在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基金转移额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累计个人缴费部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二)《关

6、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统一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11%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既有个人缴费部分,也有单位缴费划入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参保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外,还要转移1998年以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累计额和1998年以后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三)《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再次明确了转移个人账户基

7、金的政策,同时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四)《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和《关于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190号)无论因何种原因(包括企业转制或跨统筹地区流动)变动单位,都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户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不同参保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由最后参保地负责办理退休,符合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8、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参保人员跨省(统筹区)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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