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市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全国各省市异地高考放开时间一览表(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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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上海    《进程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沪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公布    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方案》规定,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达到一定积分的,随迁子女可在沪接受相应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        广东    已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参加升学考试”方案  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

3、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天津    已公布  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    2013年,天津将进一步放开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津报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相关政策,将在2013年中考中招办法中

4、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2013年初予以公布。同时,天津将抓紧完善与2013年中考中招办法相衔接的普通高校面向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政策。        河北    已公布  2013年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两年高中学籍,家长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按河北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方案,随迁子女在河北省参加中考,享受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山西    未公布    2014年  高中三年完整经历及学籍  家长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含租赁)        内蒙古    已公布  2014年    高中阶段(含中职)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家长有合法稳定住所及职业且纳税(或

5、社保)均满2年        辽宁    已公布                吉林    已公布  2013年    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          黑龙江    已公布  2013年  满足本省学籍、高中连读三年、有稳定住所三个条件的考生可就近报考。        江苏    已公布    2013年  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江苏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浙江    已公布    2013

6、年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凡有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并具有在浙高中学籍,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安徽    已公布  2013年  唯一要求“高中阶段完整学籍”。        福建    已公布  2014年  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        江西    已公布  2014年  在江西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系已知条件门槛最低方案。        山东    已公布  2014年  凡在山东省高中段有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均可在山东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山东省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7、 河南    已公布  2013年    凡在河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湖北    已公布    2013年  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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