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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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音乐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保证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教育财政科研项目、通过竞争性取得的横、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科研项目等)、学校统筹安排的科研项目。细则第三条科研项目在编报预算时,只需编报一级费用科目和具体开支内容,且不需提供过细的测算

2、依据和支撑材料。通过竞争性取得的横、纵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经费来源渠道和相应的具体经费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经费预算。第四条科研项目经费落实到位之后,科研处下达项目启动通知书,经费即可开始使用。项目负责人应掌握科研项目经费批复预算和财务审批程序。科研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立项、审批及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收支核算及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第五条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一年度由学校继续使用。对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学校使用,在2年内由学校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

3、完的,按规定收回。第六条按国家规定,凡用于个人福利性方面的费用,一律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第八条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一)设备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音乐类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其他如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数码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属于办公通用设备,不在科研设备费购置之列。(二)材料费: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

4、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设计、制作等所支付的费用。(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五)差旅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从科研经费列支的差旅费,不纳入“三

5、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行政一般性支出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具体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科研项目差旅费管理办法》(六)会议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以及组织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科研经费列支的会议费,不纳入“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行政一般性支出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具体详见《中国音乐学院科研项目会议费管理办法》。(七)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开展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的费用。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交流费,按业务类别单独管理,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

6、限制。科研人员出国费标准按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参加科研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中国音乐学院科研项目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国音乐学院科研项目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八)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及印刷费、图书及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出版费标准:每本专著支出费用不得超过6万元(含)。(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田野调查、收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费用。(十)劳

7、务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财政供养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科研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在校学生劳务费每人每月不超过2000元;科研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0元。(十一)咨询费:是指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及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咨询费标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7000元/人/天、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5000元/人/

8、天、其他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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