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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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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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第一章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法理分析第一节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立法背景与性质争议一、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立法背景改革开放后,我国基本建设市场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大,都极大拉动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另一方面,在我国基本建设市场繁荣的背后,建筑企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承担了不应由其承担的巨额基本建设资金缺口。由于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的失控,大量资金不足,甚至根本没有资金的项目争相上马,也由于建筑市场上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地位的严重失衡,建筑企业为了承揽建设项目而大量带资施工,加上相关法律制度以及执法上的种种漏洞和缺

2、陷,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导致建筑企业的工程款被建设单位大量拖欠。近年来,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步伐明显加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价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并出现普遍化的趋势。这严重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制约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由于工程价款中承包人应支付给建筑工人的工资和劳务费占有相当的比重,工程价款被拖欠导致工人的劳动报酬被拖欠,由此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对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负面影响。鉴于工程款拖欠问题的严重后果,国家出台了一些措施1,建筑企业也采取了一些手段,试图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但是,这些努力的结果并不理想,工程款拖欠问题不但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反而

3、越演越烈。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利益,被逐步提到最高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合同法》第286正是为了保障施工企业和建筑工人的利益而设置的。1993年10月,立法机关委托民法学者拟定的合同法立法方案,针对社会上严重存在的拖欠承包费问题,规定:“为保护承包人利益,可规定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有法定抵押权"。据此,由12个单位的学者起草的合同法建议草案第306条规定:“建设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建设费用和报酬的,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有法定抵押权"。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建议草案基础上提出的合同法草案(1995年10月试拟稿)也在第177条规定:“承建人对其所完成的建

4、设工程享有抵押权"。1996年5月27日至6月7日在北京西郊召开的合同法修改工作会议上,与会专家一致同意保留承包人法定抵押权。在后来的修改中,考虑到法律条文仅规定承包人享有法定抵押权,而该法定抵押权的内容、效力如何实现仍有待于解释,不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问题研究如直接规定其内容、效力和实现方式,更有利于法律适用。2因此,1999年1月29日提交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合同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第28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

5、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也就是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同法》第286条。二、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争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承包人对建筑工程的优先受偿权,意在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工程款拖欠问题,加大对承包人债权的保护力度,但由于立法欠明确和我国现有的担保物权仅包括抵押权、留置权和质权,从而引发了理论上对该条所确立权利的性质的无穷争议。从《合同法》第286条的优先受偿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用于担保承包人的主债权,即工程价款请求权来看,该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享有的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对这点理论界已有

6、共识。3但对于其究竟属于何种法定担保物权,则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是不动产留置权,一种认为是法定抵押权,还有一种认为是优先权。l、不动产留置权说此种观点认为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一种不动产留置权。4该说源于1991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联合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第28条的规定,该条明确赋予承包人不动产留置权,也理所当然地成为学者理解第286条的依据。5该观点认为,我国担保法中规定留置权的客体仅限于动产,不利于对债权人利益的充分保护,合同法实际上扩大了可留置财产的范围,如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即可留置该工程,并以此优先受偿,即建筑工程的

7、承包人对不动产同样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担保法》的规定,留置权是指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并为对方从事保管、运输、加工承揽等行为,对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并可以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的该价款优先受偿。事实上,《合同法》第286条也确实具有留置权的许多特征。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应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则,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优先受偿权应是对建筑工程的留置权。第二,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实行权利的条件以“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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