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604881
大小:55.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14
《浅谈法定婚龄之修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浅谈法定婚龄之修改婚龄的立法规定一般为满足某一目的而存在,具有工具性、政治性和强制性。现行法定婚龄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为了保障从性成熟年龄到法定婚龄段公民的性权利和由此产生的财产权、身份权,这一立法条文眉睫需要修改。在现行法定婚龄基础上增加弹性婚龄制度有一定的可取性。 关键词法定婚龄中国婚龄立法中国婚龄立法的修改 简介:刘妙玲,广州大学法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婚姻家庭法。 :D923.9:A:1009-0592(2012)05-257-02 2012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她认为现
2、行法定婚龄过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降低法定婚龄,有利于保护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由此引起了社会对法定婚龄修改的热议。 一、中国法定婚龄沿革 在中国古代,一般用“礼”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礼”起源于原始人类祭拜鬼神求平安的一种仪式,而后被转化为管理国家,调整社会关系达到治国齐家的习惯法。西周时期,一般以成人的年龄作为最低的结婚年龄,男为20岁,女为15岁。对当时影响较大的《周礼·地官·媒氏》则“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唐代婚龄贞观年间《新唐书·本纪卷二》曰:“二月丁已,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唐玄宗开元《新唐书
3、·食货志一》记载“二十二年,诏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宋代时,男为15岁,女为13岁;明太祖洪武《礼部志稿》卷二十规定:“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清朝变法之前,与明朝有相似的规定。东汉《白虎通义》根据经义并总结历史,道出了理想年龄及其理由:“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阳数奇,阴数偶。男长女幼者,阳舒阴促。” 纵观中国古代在“礼”中对婚龄的规定,可根据民间习俗略高或略低于其规定的婚龄,但是婚龄的立法规定时常为满足某一目的而存在具有工具性,带有政治性和强制性。表现为:其一,有的朝代要求在法定婚龄以前结婚。封建时期,以农业作为根本,劳动力
4、是最基本的生产力,增加劳动力是出于固国强兵的基本需要。出于为增丁税的收入,为多劳役的驱使,以及供战争的消耗,违反婚龄规定常会遭到处罚,最高刑罚可招致死刑。越王勾践为了实现复国计划下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西汉初年,汉惠帝年间对婚龄规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15岁至30岁分为五等,每过三年仍不嫁的,增加一等级人头税。《北齐书·后主纪》记载北齐法定婚龄规定:“女子二十以下,十四以上未嫁,悉集者,隐匿者家长处死。”其二,有的朝代禁止早婚。早在2000多年,古人就对早婚的弊端有较远见的认识。《前汉书·王古传》
5、记载了王古上书汉宣帝时所说的话:“世俗嫁娶过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多夭。”“礼”的规定中只是不提倡早婚,并不强制,与此同时为了增加人口大多朝代是允许早婚的。对于早婚明令禁止最早记载于元代:《大元通制》规定:“诸男女议婚,有以指腹割临衿为定者,禁之。”之后的《大明令·户令》、清代对婚龄的规定吸取元代的经验并加以明确指出除了“各有其时”(各有自己风俗习惯的婚龄外)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 可见,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规范要求“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婚龄作为婚姻制度中重要的一项便难以脱离这个民俗要求的渲染,带有深厚的父权
6、主义、夫权主义和伦理色彩。无论是“礼”还是“法”,它们都是用来治国齐国的工具,在中国法文化中它们都带有工具性。 新中国建国以来,婚姻法经历了三个阶段:(1)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简称《婚姻法》)第二章中规定:结婚必备条件之一——达到最低法定婚龄,男20岁,女18岁;(2)1980年制定,1981年实施的《婚姻法》中变化最大是结婚年龄从原来男20岁,女18岁改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此规定是响应控制人口的政策,具有强烈的政治性;(3)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为继续控制人口数量,保留1980
7、年之规定,一直沿用至今。 二、外国对婚龄立法规定及借鉴 各国均有通过法律对婚龄进行规定的通例。但各国法定婚龄规定不一,据有关数据统计:最高可能为我国,男的22岁,女的20岁;最低的有阿根廷、西班牙、希腊等国为男14岁,女的12岁;大多采用男女各18岁,如德国、意大利、蒙古、秘鲁、英国、俄罗斯、美国及其部分州。日本、荷兰和我国台湾等部分国家或地区规定男子年满18岁、女子年满16岁…… 部分国家或地区在制定法定婚龄时,加入了弹性的制度,如“家长同意制”,香港地区立法规定:只有满21周岁的男女才可以自己作主缔结婚姻,满16岁,未满21岁的男女凡要求结
8、婚者,必须取得家长的同意;《法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同意,不得结婚。”日本民法也有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