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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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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营企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工会和公司双方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公司工会(下称“工会”)是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第三条本合同由工会主席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签订本合同必须经由工会和公司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第四条平等协商和签订本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兼顾国家、公司、员工三方利益的原则。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
2、持工会的各项工作,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六条工会依法指导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员工完成生产和任务,协商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第七条本合同对公司和公司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员工个人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依法根据平等、自愿原则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九条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提供。公司制订和修改合同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并在合同签订前5天内将合同文本交与职工。工会要帮助、指导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公司和员工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要求
3、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被变更方如有异议,可要求工会予以调解。第二章用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招聘员工必须在本合同的规范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须在员工上岗之前订立;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补签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工会代表在场。第十二条7聘用员工,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签订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
4、前30日内依法续签劳动合同。第十四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未满或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劳动合同延续至任职期或者哺乳期满时为止。当事人双方已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第三章工资、福利及津贴第十五条公司遵照按劳分配与同工同酬原则,建立公司工资制度。同时,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建立奖金制度,奖金标准占工资总额的20%~30%。公司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员工的技术业务水平等诸因素进行劳动评价,分别确定公司的工资标准和员工的工资报酬。员工个人工资的确定,以员工本人劳动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第十六条同一工种和岗位上工作的男女员工同工同酬。第十七条公司
5、于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上月工资报酬。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工资增长应坚持公司行政与工会集体协商谈判的方式,制定增资方案,决定增资手段和方法。第十九条对于记件工资报酬,企业根据工作等级、劳动定额等因素。合理地确定计件单价和分配办法,并定期予以修改和公布。第二十条公司根据市政府颁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会同工会制定本单位员工最低工资标准。(一)系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得的实得货币工资。(二)不包括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下称“加班加点”)的工资报酬,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公司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的保险、福
6、利待遇。员工每月实得工资报酬不得低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第二十一条公司提取员工福利和奖励基金、工资管理及工资支付等事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执行。第二十二条公司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改善员工福利创造条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并发展员工福利和文化活动设施。7第二十三条公司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发放各类津贴。第二十四条对于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报酬,公司依照规章制度予以扣罚的,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基础上,每月扣罚的金额总数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实得工资额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公司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违反前款规定,公司须退还乱
7、扣滥罚部分,并按乱扣滥罚部分10%的金额向员工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八条公司依法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对于因生产特点决定,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工种和岗位,公司在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施行。第二十九条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安排加班加点的,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每次加班加点均应事先提出理由,确定工作量和投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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