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淮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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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淮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的缴纳和管理,根据《淮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覆盖范围和参保对象第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1、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各级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机构;3、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4、各全民事业单位和集体事业单位;5、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6、依靠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乡镇级以上的国有或集体的农场、林场、渔场等; 7、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上述各项中确定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员工除外)、驻淮部队无军籍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条  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  业人员暂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待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二、缴费标准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市、县  (市)分别筹集、使用和管理。第六条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    2、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3

3、、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下列规定缴纳;    (1)1999年底以前已退休人员,男未满72周岁、女未满75周岁的,按本人养老金的7%一次性缴至上述年龄。退休人员已满上述年龄的,单位和个人均不缴费。    (2)困难企业,一次性缴纳1999年底以前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分期分批缴纳,但最长不超过5年。    (3)2000年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按本人工资收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7%一次缴至社会平均生存年限。若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

4、男缴费已满30年,女缴费已满25年的,退休后单位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未满上述年限的,可按退休时本人工资收入一次性补足到上述年限,也可补缴至社会平均生存年限,未缴满上述年限或未补补缴至社会平均生存年限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合并、转让和分立等清算财产时,应按规定优先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利息。三、缴费基数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国家规定的上年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按国家统计局规定:企业工资总额包括:①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④津贴和补贴⑤加班加点工资⑥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机关工资总额包括:①基础工资②级别(等级)工资③职务(岗位)工资④工龄工资(工人奖金)⑤职务津贴⑥综合补贴⑦奖金及其他补助(含房补、误餐补贴等)。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包括:①职务(等级)工资②津贴(按比例活的部分)⑨职务岗位津贴(含基础津贴)④综合性补贴⑤奖金及其他补助(含房补、误餐补贴等)。    1、职工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  高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 资的3倍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

6、的,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2、企业下岗职工,签订协议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由再就业服务中心缴纳。3、委托市、县(市、区)职业介绍中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四、缴纳办法第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办法。1 、用人单位自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起,应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投保手续,并在每月5日前,向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缴费单位必须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 H内缴纳医疗保险费。   2、新

7、成立单位,须于批准成立之日起或领取营业执照之  日起3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投保手续,同时 自职工发工资之月起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的应自变更、注销工商登记证和吊销营业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公布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注销或重新登记等有关手续。    3、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110%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4

8、、新参保的单位,在参保时缴纳一个季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当年缴费时间的比例(缴费月数除以12)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按《社会险费征缴条例》规定,由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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