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安全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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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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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工安全衛生法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職業災害1.勞工2.就業場所3.建築物4.設備原料`材料`化學物品氣體`蒸氣`粉塵作業活動其他職業上原因5.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死亡定義場所就業場所:於勞動契約存續中,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工作場所:就業場所中,接受雇主或代理雇主指示處理有關勞工事務之人所能支配`管理之場所作業場所:工作場所中為特定之工作目的所設之場所主管機關中央: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直轄市:直轄市政府縣市:縣市政府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1.農`林`漁`牧業2礦業及土石採取業3.製造業4.營造業5.水電燃氣業6.運輸`倉儲及通信業7.餐旅業

2、8.機械設備租賃業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10.大眾傳播業11.醫療保健服務業12.修理服務業13.洗染業14.國防事業15.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1).指定事業(2).指定事業之部分工作場所(3).指定特殊機械設備特殊機械`設備1.訂有防護標準之特殊機械`.設備2.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訂有防護標準之特殊機械`.設備1.衝剪機械2.手推刨床3.木材加工用圓盤鋸4.堆高機5.研磨機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危險性機械危險性設備危險性機械固定式起重機移動式式起重機人字臂起重桿升降機營造用提升機吊

3、籠固定式起重機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危險性設備鍋爐壓力容器高壓氣體特定設備高壓氣體容器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權利義務之主體雇主: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勞工: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雇主的責任1.安全衛生設施2.安全衛生管理3.其他(1).工作場所如發生職業災害,應即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等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2).重大職業災害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除必要的急救搶救外,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3).指定之事業應按月填載職業災害統計,報請檢查機構備查重大職業災害發生死亡災害者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其他中央主管

4、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勞工之義務接受雇主安排之體格檢查`健康檢查接受雇主施以之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遵守報經備查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安全衛生設施應符合標準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就業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或通風`採光`照明`保溫,防濕,休息,避難,急救,醫療及其他為保護勞工健康及安全設備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措施不得設置不符合防護標準之機械`器具,供勞工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依規定實施作業環境測定;對危險勿及有害勿應予標示,並註明必要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危害物質標示圖式內容1.名稱2.主要成份3.危害警告訊息4.危害防範措施5.製造商或供

5、應商之名稱`地址及電話安全衛生設施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非經檢查機構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不得使用;其用超過規定期限者,非經再檢查合格,不得繼續使用勞工工作場所之建築物應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依建築法規及勞工安全衛生法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設計工作場所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雇主或工作場所負責人應即令停止作業,並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壁安全衛生設施對勞工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減少工作時間,並在工作時間中予以適當之休息僱用勞工時,應實施體格檢查;對在職勞工應施行定期健康檢查;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者,應定期施

6、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手冊,發給勞工體格檢查發現應僱勞工不適於從事某種工作,不得僱用其從事該項工作.健康檢查發現勞工因職業上原因致不能適應原有工作者,除予治療外,並應變更其作業場所,更換其工作,縮短其工作時間及為其他適當措施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高溫作業異常氣壓作業重體力作業精密作業高架作業其他勞工安全衛生管理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實施安全衛生管理;並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設置勞工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對於第五條第一項之設備及作業,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施自動檢查具有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操作人員,應僱用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訓練或經技能檢定之合格

7、人員充任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以其事業招人承攬時,其承攬人就承攬部分負勞工安全衛生法所定雇主之責任;原事業單位就職業災害補償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責任.再承攬者亦同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勞工安全衛生法及有關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共同作業時應採取防止職業災害必要之措施;未參與共同作業時,應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共同承攬工程時應互推一人為代表人;該代表人視為雇主負勞工安全衛生法雇主防止職業災害之責任不得使童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不得使女工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不得使妊娠中或產後未滿一年之女工從事危

8、險性或有害性工作,交付承攬應採措施設置協議組織,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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