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566340
大小:51.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0-13
《论共同犯罪未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论共同犯罪未遂摘要:根据共同犯罪和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来看,共同犯罪未遂可以定义为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的犯罪故意的指导下着手实施了符合某犯罪构成的犯罪行为,而由于共同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未能达到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的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根据共同犯罪的类型不同,共同犯罪未遂可以分为简单共同犯罪未遂和复杂共同犯罪未遂。 关键词:共同犯罪;未遂;简单共犯未遂;复杂共犯未遂 :D669.8:A:1006-4117(2011)06-0013-01 一、简单的共同犯罪未遂 简单的共同犯罪由于各个共同犯罪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所以该种情况
2、的犯罪停止形态相较于复杂共同犯罪而言要较为简单。例如:甲乙共谋杀害丙,但是在殴打丙的过程中被警察发现。该种情况应该算是最简单的共同犯罪未遂的形态了,即在所有共同犯罪人都未遂的情况下认定共同犯罪的未遂。但是简单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故意是否一致的问题。 二、复杂的共同犯罪未遂 复杂共同犯罪的复杂性就在于,它相较于简单共同犯罪而言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关于如何实施犯罪行为存在分工问题,部分犯罪人不是犯罪的具体实行犯,共同犯罪中存在教唆、帮助情形,共同实行中的望风现象是比较有特点的。所以复杂共同犯罪将作为重点进行讨论。 其一,实行犯的未遂
3、情况。由于复杂共同犯罪的特点,共同犯罪人不尽然都是共同犯罪的具体实行犯,所以复杂共同犯罪停止形态的讨论要分为实行犯和非实行犯两种情形。接下来将用几个例子来说明:例一,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甲入室行窃乙在外望风,后甲被屋主发现而逃跑。在这个例子中,很明显的能看出甲乙虽是共谋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但是却不都是符合具体犯罪构成的犯罪的实行犯,乙在外望风的行为客观上帮助了甲的入室盗窃行为。根据共同犯罪的整体性,一人行为全部责任,甲入室盗窃未遂的行为使得整个共同犯罪停止在了未遂的状态上所以对甲乙均以盗窃共同犯罪未遂加以处罚。其实还可以从这个例子进行引申,例
4、二,甲乙共谋入室盗窃,甲入室行窃乙在外望风,甲入室后惟恐被屋主发现而心生恐惧,未与乙商量的情况下匆忙逃走,乙以为事情败露而逃走。这种情况下如何判定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呢?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例二中只是具体实行犯的行为发生了变化,并且实际看上去整个共同犯罪还是停留在了未遂的状态之下而未能到达既遂。但是,就是因为这细微的变化则导致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停止形态出现差别。在一个共同犯罪中对于不同的共同犯罪人给与了不同的犯罪停止形态的认定,这是不是违反了共同犯罪一人犯罪全部责任的规定呢?其实不然,这样做就是要证明,虽然共同犯罪人共同实行犯罪行为但是根据
5、主客观相一致的要求不能将共同犯罪中某一共犯的停止形态以偏概全的比对认定其他共同犯罪人。可以看出甲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结合最后盗窃行为未能得逞的结果来看,甲是符合犯罪中止的要求的,而乙由于甲的“临阵脱逃”的客观原因使得其盗窃未能成功则符合犯罪未遂的情况。我们知道刑法对于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处罚强度是不同的,如果对二人一概以犯罪未遂认定,则对甲有欠公平,也与法不合。 其二,非实行犯的未遂,其实在该部分主要是以教唆犯为主题进行讨论。教唆犯是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的人,我国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教唆未遂存在很多种情形:
6、 第一,被教唆人未实行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行为。例如:甲教唆乙盗窃,乙害怕被追究责任而未实施。这是比较简单的教唆未遂的情况,就被教唆人而言,因为其未实施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在该种情况下,我国刑法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被教唆人犯罪未遂而导致教唆未遂。例如:甲教唆乙杀人,乙在将被害人捅成轻伤时被警察治服。这种情况下教唆人和被教唆人统一地构成了未遂。由于被教唆人已经着手实施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当给与刑事处罚。 第三,被教唆人犯罪中止而导致教唆未遂。例如:甲教
7、唆乙入室盗窃,乙入室后惟恐行径暴露而仓皇逃走。这种情况和上述实行犯未遂的例子很像,被教唆人成立教唆未遂,被教唆人成立中止,需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上述的教唆未遂外还存在着一种特殊的教唆情形,即未遂教唆。未遂教唆,是指教唆者在实施教唆行为当时就认识到被教唆者的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而只能停顿在未遂阶段的教唆类型。“共犯独立说”认为,教唆行为本身是实行行为,教唆的故意必须对结果有认识,既然教唆人认识到结果不会发生,因此不成立教唆犯。对此,我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我赞同哪一种观点,因为两个观点都有其侧重点,有其正确性,凡事都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
8、所以在两个理论都有其正确性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理论的适用。对于教唆未遂,我们在考虑教唆人主观方面的同时也要考虑教唆人所教唆犯罪的客观实际。如果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行为在客观上社会危险性很小,甚至绝对不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