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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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坪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沙坪坝区财政局沙坪坝区地方税务局沙坪坝区国家税务局沙劳社发〔2009〕14号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部门、辖区内各企业:现将《沙坪坝区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沙坪坝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沙坪坝区财政局沙坪坝区地方税务局沙坪坝区国家税务局二OO九年二月四日-13-沙坪坝区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根据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对困难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有关工作

2、的通知》(渝劳社发〔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特制定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开展待岗培训经费补贴实施办法。    一、补贴的范围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稳定岗位和待岗培训补贴:1、申报当期流转税(生产、流通企业核定增值税,其他企业核定营业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缴数为计算指标,免税企业核定申报当期销售额或收入额,下同)在2008年1—9月月平均数下降30%(含30%)以上;2、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一年以上;3、申报当期未裁员。二、企业分类和补贴标准(一)企业分类    按企业受影响的困难程度,将企业划分为三类:申报当期流转税与2008年1—9

3、月月平均数相比,下降30%—40%(含30%)的为一类企业;下降40%—50%(含40%)的为二类企业;下降50%(含50%)以上的为三类企业。(二)补贴标准1、稳定岗位补贴-13-稳定岗位补贴按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30%补贴。根据企业类别确定补贴人数,其中:一类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的10%计算;二类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的15%计算;三类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的20%计算。    2、待岗培训补贴    待岗培训补贴按企业实际培训成本的5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申请待岗培训补贴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稳定岗位补贴人数。三、管理权限及补贴的

4、期限区县属企业,驻区内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经营类型的企业,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市属以上企业向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截止时间暂定为2009年12月31日。四、补贴申报资料及申报程序(一)补贴申报资料1、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资料(1)《重庆市沙坪坝区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2)稳定就业岗位方案(包括稳定就业人数、稳定就业时间、稳定就业方式和措施等内容);(3)《重庆市沙坪坝区稳定岗位补贴职工花名册》(附件2);(4)《重庆市沙坪坝区企业流转税审核表》(附件3);(5)《重庆市沙坪坝区失业保险审核表》

5、(附件4);(6)劳动合同复印件。-13-2、待岗培训补贴申报资料(1)《重庆市沙坪坝区待岗培训申请表》(附件5);(2)待岗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培训场地、培训机构、培训人数、培训方式等内容);(3)《重庆市沙坪坝区待岗培训职工花名册》(附件6);(4)《重庆市沙坪坝区企业待岗审核表》(附件7);(5)待岗培训费用明细表及费用清单。(二)补贴申报程序    1、稳定岗位补贴的申报程序稳定岗位补贴按月申报、会审和拨付。(1)每月18日前(节假日整体顺延,下同)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上月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资料(有主管部门的,直接由主管部门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

6、交,下同)。(2)每月20日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初审后的申报资料提交区会审组。(3)每月21日—25日会审组会审;(4)每月27日—28日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网或政府公众网、办公区域公示符合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5)区财政局根据区会审组意见,每月29日—30日拨付资金。   2、待岗培训补贴的申报程序-13-待岗培训补贴按季申报、会审和拨付。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自行开展待岗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委托依法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培训专业可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确定。(1)符合享受稳定岗位补贴政策条件的企业待岗培训前一周,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重庆市待岗

7、培训申请表》(附件3)。有主管部门的企业,由主管部门提交。(2)经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待岗培训后,于每季度次月8日前(节假日整体顺延,下同)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前一季度待岗培训资料。(3)每季度次月15日前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初审后的申报资料提交区会审组。(4)每季度次月16日—20日区会审组会审。(5)每季度次月21日—25日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保障网或政府公众网、办公区域公示待岗培训补贴企业名单。(6)区财政局根据区会审组意见,每季度次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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