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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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  一、增设“4301专项储备”会计科目该科目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全面反映安全生产费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为完整、准确地核算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的全过程,应设置“提取数”、“使用数”二级科目。并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使用范围,在“使用数”二级科目下设置支出明细科目。二、帐务处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时,应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计算的提取金额,借记“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科目,贷记“专项储备——提取数”科目。根据专户存储要求,将提取的安全费用转存银行专户时,借记“银行存款(安

2、全费用专户)”,贷记“银行存款(基本户)”。企业使用已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应分别三种情况进行处理。1.发生的费用可以确定其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根据使用范围类别,直接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数”借方相关明细科目。2.购置不需要安装设备,直接形成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安全费用专户)”等科目;同时,根据使用范围类别,借记“专项储备——使用数”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3.通过“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相关明细科目归集单项工程发生的能确定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支出的。在工程项目完

3、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安全工程”相关明细科目;同时,根据使用类别,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专项储备——使用数”相关明细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二、主要会计分录例举1.每月根据实际产量(销售收入)和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专项储备——提取数2.安全生产费专户存储借:银行存款——安全生产费专户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等3.实行子公司(矿井)提取全额上交集团公司统筹使用的核算(1)子公司(矿井)提取安全

4、生产费时借:制造费用——安全生产费    贷:内部往来(集团公司等)(2)集团公司借:内部往来——(子公司、矿井)等    贷:专项储备——提取数4.使用安全生产费时(1)费用性支出且不形成固定资产借:专项储备——使用数       贷:银行存款——安全生产专户等(2)购置不需经安装的设备形成固定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安全生产专户等同时:借:专项储备——使用数               贷:累计折旧(3)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a.发生安全生产费支出时借:在建工程——安全工程——×××   

5、       贷:银行存款——安全生产专户等b.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行成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安全工程——×××          同时:借:专项储备——使用数                   贷:累计折旧5.年终结转已使用的安全生产费   借:专项储备——提取数       贷:专项储备——使用数——×××关于计提安全生产费我记得张老师是说的在提取时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专项储备”。使用的时候,还是计入当期费用,并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只不过额外需要做一笔

6、反向分录,且以专项储备的额度为限。也就是说,所谓专项储备,是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运动。那么,下面这篇文章如何理解呢??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2009-07-10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其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条较好地解决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这一实际问题。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规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按

7、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发布前,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当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上述规定重新作了明确,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

8、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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