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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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治发展进程目录1法治的相关概念2法治发展的具体体现1法治的概念2社会主义法治——法制现代化3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法治的概念1、在西方学说史上,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指出:“法治应当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2、近代以来,人们把法治的核心归结为“依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和制约。”其内容大体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在法律之下;法律公开;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保障权利和自由;实行正当程序。3、1959年在印度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了三项原则,即立法保持“人类尊严”,防止权力滥用、司法独立和律师自由。法

2、制包含两个部分,即形式意义的法治和实质意义的法治,是两者的统一体。形式意义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现代化1.社会主义法治概念的提出:早在1949年1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谢觉哉同志就在司法训练班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不要资产阶级的法治,我们需要我们的法治。”2.从毛泽东同志到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的异同和发展。(1)毛泽东同志从他早年的“民本”思想,到他晚年的“群治”思想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1978年以前在“现代性”上没有实质性的突破。(2)在邓

3、小平的“民主立国论”和“法制权威论”民主法治思想指导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3.十五大“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实践1997年7月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的特征1、以非人格化的权威及规则否定人格化的权威2、法律规则的肯定性、明确性和普遍性、连续性、稳定性3、法律体系的完备和统一4、法律职业的中立性5、司法过程的公开性、程序性6、维护自由、平等、正义,协调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公共权力和个体权利的平衡7、在对“传统性”和“西化”的突破上寻找适合自己的道路2法治发展的具体体现3刑法法治相关概念目录1法治的相关概念1物权法

4、2新婚姻法物权法1、预告登记可杜绝一房二卖前: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现在: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物权法2、不动产或动产毁损权利人可要求恢复原状前:“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现在: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物权法3、 买受人善意取得财产可不归还法

5、律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就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物权法4、物权法草案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如何处理是许多住宅所有权人的一块心病。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如何处理并不明确。此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后自动续期。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住宅所有权人的担忧。物权法案例:夫妻共同买房,但是产证是丈夫的名字,丈夫瞒着妻子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别人如果确实不知道这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了合理的房款,就可认为是善意取得。那就可以不必归还该套房屋。至于他们夫妻之间的财产争议,只能由他们自行

6、解决了。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司法解释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案例:小周结婚5年后,父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的是小周的名字。那么,他的妻子小

7、吕对这套房子有份吗?刑法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修正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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