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优势

离岸信托优势

ID:20525036

大小:3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0-13

离岸信托优势_第1页
离岸信托优势_第2页
离岸信托优势_第3页
资源描述:

《离岸信托优势》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离岸信托避税方式浅谈离岸信托A:如同一般的资产,当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之后,资产的安全、隐密、继承与分配,就成为必须思考的问题。境外公司的发展既然起源于海外,在资产信托的服务上,当然早已经有完整可行的架构,有鉴于信托必须量身订做,因此细部的规划不在此讨论,仅针对一般最关心的几点问题作说明:1.透过私人银行成立信托比较好,还是透过信托公司办理较佳?A:在执行委托人的意志上两者并没差别,但是当受托人是银行的时候,无法转换到其他银行开户及操作,这一点也是较多客户抱怨之处;如果原本银行的客户关系经理有其他的生涯规划而转换跑道到其他的银行,您也有意转换,此时信托必须在新银行重新架构。2.信托公司保险

2、吗?该找哪样的信托公司?A:客户的资金存放于银行,信托公司纯粹接受客户的委托管理受托付的资产(类似基金公司的操作机制),在机制架构上,发生监守自盗的机会微乎其微。但是,考量客户接受度、语文、时差及安全性等因素,目前新加坡某信托公司,属凯雷私募基金旗下子公司,应该会是您较佳的选择。3.可以信托的资产有什么?A:常见的现金、土地、股权等。4.信托可以节税吗?A:信托的原意并不是用来节税的,依照信托的法规,并不因为信托的行为而改变课税的对象,只是境外公司搭配上境外的信托公司,如果再加上境外的资产,原本就有所得难以认定的情形。一般来说,节税并不是成立信托原本的目的。5.境外信托合法吗?A:依法必

3、须申请主管机关所核发的执照,始能进行信托业务;如同境外银行不得在台湾招揽生意、代为开户等。6.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差异?A:信托与基金的成立目的原本就不同,在最初的信托目的也不是以节税为主要考量,只是海外的资产查缉有一定的难度,再加上信托的资产转移给受托人后,似乎是与原资产持有人无关,在资料揭露的这一观点上,与基金的性质是有些相似的。7.信托的费用?A:信托的内容必须请国外的律师签证并收取每年的委托费用,加上为了考量资产安全,绝大多数透过私人银行来架构;如果还必须持有台湾的土地或公司股权,更必须利用外资银行的身份来规划,因此,私人银行的开户门槛几乎成为是否需要架构信托的基本门槛。字体大小:大

4、-中-小yibocici 发表于09-10-0916:32  阅读(440) 评论(0)  分类:信托是财产法定权利的所有者(信托人)基于信任,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离岸信托也称为境外信托或外国信托,一般是指日常管理在境外进行,且全部或大部分受托人不在本国居住或不在本国习惯性居住的本国居民委托人设立的信托。信托在中世纪产生时,就具有规避法律的先天血统,而融合了近代金融自由化与经济全球化伟大成就的离岸信托则更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其规避法律的特性。许多跨国纳税人都把在避税地设立离岸信托作为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而利用避税地进行离岸信托避

5、税的方式主要有五种。 (一)在避税地设立个人持股信托公司。一个高税国的跨国纳税人可以在某个免征所得税和遗产税的避税地设立一个个人持股信托公司。所谓个人持股公司是指消极投资收入占总收入65%以上,50%以上的股份被五个以下的自然人持有的公司。由于这种公司被五个以下的个人所控制,所以跨国纳税人很容易利用其亲属的化名来顶替,而实际上却是由他一人控制公司。然后,他把位于高税国的财产信托给这家公司经营,并逐步将在高税国的财产及其经营所得转移到避税地。他本人可以是这笔信托财产的受益人。他死后这笔财产也可以按事先确定的办法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这样就可以逃避掉全部或一部分的所得税和遗产税。(二)利用自由

6、裁量信托减少所得税。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trust)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信托设计。其特征在于:信托文件本身并不确定受益人可以享受的信托利益,而授权受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配。在分配决定做出之前,受益人是否能获得信托利益,可获得多少信托利益都处于不确定之中。信托人通常写出一个非正式的“意愿书”,对受托人做出详细的指示,这一指示对其他方(包括财政当局)保密。利用自由裁量信托可以起到节约纳税的作用。现代各国对所得税的征收采取的都是累进税率,所得级距越高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也越高。信托人可以在避税地设立一个自由裁量信托,当某一受益人由于信托收益的分配使其总收入增加而可能适用较高级距

7、税率时,受托人根据信托人事先设定的条件有权决定不再对其进行分配,而将信托收益分配给收入较低的其他受益人,从而确保信托收益能一直适用较低的税率。跨国集团通过这种特殊形态的信托设计可以达到在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进行收入分割、转移所得的目的,从而使得集团整体的税收负担下降。(三)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的避税方式相结合。如果位于某避税地的银行与一项贷款的利息支付国之间签订有减征预提税的双边税收协定,但是发放贷款的跨国纳税人所在国与利息支付国之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