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

ID:20473001

大小:234.50 KB

页数:39页

时间:2018-10-13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1页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2页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3页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4页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共121项)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备注1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审批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2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

2、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形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3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

3、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394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5城市树木砍伐古树名木迁移许可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第二十五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

4、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6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

5、地貌、水体和植被。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由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397城市垃圾处置审批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6、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第102项8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行政许可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一条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9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行政许可

7、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3910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