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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民法的回顾与展望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中国民法建设论坛”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和中德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大型学术论坛,旨在“广邀资深民法学者,立于民法的历史纬度,驰骋于民法文化与社会的疆域,结合当前中国《物权法》和《民法典》的起草,提出和探讨有关中国民法和民法学建设的创造性构想,为中国民法的学术繁荣和立法合理化提供有益论点”。本文为“中国民法建设论坛”首场讲演记录。该场讲演于2005年12月19日下午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进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先生应邀作为主
2、题报告人发言,台湾政治大学苏永钦教授担任评论人,中国政法大学米健教授担任主持人。) 江 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法典》和《物权法》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 主题:“中国民法建设论坛”第一场 讲演人:江平(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评论人:苏永钦(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主持人:米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时间:2005年12月19日下午2:00-4:30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219室 米健教授(主持人): 谢谢诸位光临“中国民法建设论坛”首场讲演现场。
3、“中国民法建设论坛”是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和中德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一个大型的民法学术论坛。今天的首场论坛请到了大家都很敬重的江平老师担任主讲。江老师今天讲的题目是“民法的回顾与展望”,实际上他是要把近几年来,他对民法学的研究以及参与民事立法的一些体会,进行某种总结和综合。我们还有幸请到台湾知名学者苏永钦教授。我认识苏永钦教授时间并不长,拜读他的著作却由来已久了。上个月,我在清华大学参加了一次研讨会,听了苏老师的演讲报告,深为他丰厚的学术底蕴、大气和境界所感佩。现在我们先请江老师做主题发言。 江平教授(讲演人):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
4、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我今天的报告是从这么一个考虑出发的:前两年我在日本的时候,神户大学组织了一场学术研讨会,会议谈的主要问题是民法的动态研究,季卫东教授请我去参加。当时我感到很新奇,民法的动态研究是什么?那次会议,日本最著名的两个民法学者都参加了,一个是东京大学的星野教授,一个是京都大学的北川教授。参加这次会议后,我回来总结了一下,认为它具有四个意义上的所谓“动态”:第一个是历史比较的动态,以历史发展的角度,从回顾过去到展望将来;第二个是各国的发展动态,尤其是日本学者很注意当今比较法的最新发展,比方说世界WTO的最新
5、发展、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从这些新的动态考虑问题;第三个,据我理解,动态的研究是很注意跨学科的一种研究,它把民法置于其他学科的边缘来共同研究;第四个,我也感触很深,民法的动态研究,是结合了审判实践发展的动态来研究——实践中提出了哪些新的问题需要来解决?在这个意义上,我是非常赞成这种研究方法的,因此我很推崇“动态”这两个字。当然,“动态”,dynamic,这样一个概念应该怎样去理解,各个国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我认为我们民法应该坚持这样一个理念。 今天我选择了一个角度,不是从跨学科,不是从实践,也不是从各国的比较,我偏重了从历史角度来看。我
6、并没有选择中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这个题目太俗了,说得也太多了;我想从整个民法发展的角度来看,回顾历史,展望将来。要达到什么目的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我想首先无非是要定坐标,确定历史发展过程中,民法到底把坐标定位在什么地方。一个人也好,一个学科也好,在社会中地位究竟如何,我想这个坐标非常重要。由于坐标的变化,或者坐标的移动,民法所实现的社会功能可能就会发生变化。原来龙卫球老师给我提的题目是“民法的社会或政治功能”,我说这个题目太大了。但是,我们可以从一个发展的角度来看一看。在我思考了以后,选
7、了五个方面来谈民法的回顾和发展,以及我对它的地位和它的功能的一些思考。 第一个方面,我想先从市民社会这个角度来谈。 现在论市民社会的文章越来越多,而且我们民法和市民社会的关系又很密切,并且不断也有人来问我一些个问题:你怎么看中国现在的市民社会?现在西方国家有没有“市民社会”这个概念?市民社会本身有什么变化?我想这些个问题是我一直没有很好解决的问题,所以我试图在此来加以回答。 我们知道,“民法”这个词的来源可以有两种理解:一个是词源上的民法;一个是社会学上的民法,或者说是从实质意义上讲的民法。我始终认为,我们教科书中所讲的,民法来自罗马法
8、里面的市民法,这只是词义上的民法。civillaw中的civil这个词是来自于罗马国家的市民法。但是对于civillaw真正的含义,我始终认为:民法者,市民社会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