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典的外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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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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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民法典的外部关系民法典的制定涉及其内部和外部关系,其外部关系包括民法典与公法、宪法、商法等的关系。正确处理民法典与它们之间的关系要秉持民主化、开放性和辩证法的立场,祛除“民法帝国主义”和“法典中心主义”的弊端,这样民法典才能内外兼顾、协调统一。一、民法典与公私法的关系公私法的划分,是世界上普遍采用的法律分类。公私法的划分,从根本上说,是因为公法调整的是公权力作用的关系,属于公域,它们贯彻的是权力服从原则,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私法调整的是私权利运用的关系,它们贯彻的是意思自治原则,法律规范具有任意性。它们的属性不同,不能混杂在一

2、起,所以要划分开来。此外,由于公权力优位于私权利,国家权力机关优位于民事权利主体,在许多人的观念中,公共利益优位于私人利益。如果不作公私法的划分,公法往往会侵吞私法,私法会日益式微。所以,公私法的划分,不是为了将私法划分于公法,而是为了在公私法之间楔入一条分界线,使公法不得逾越以侵吞私法,恰当地保证公法与私法各得其所。保护私法是为了防止公权力侵入、滥用于私域以侵犯私权。在历史上,之所以要制定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的制定,正是为了巩固法国大革命的成果,限制王权,保障民权,使“平等、自由、博爱”在民事生活中从而也是在现实中真正得到

3、贯彻实现。相反,凡是认为一切法律都是公法,不承认私法的国家,其法律一律贯彻权力服从原则,没有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结果只能导致权力滥用、官僚作风、民不自主、权无保障的严重后果。这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如果把民法也当作公法,那么民法当然应该像公法那样以命令服从关系作为基本规则依据,这样民法应该以强制性规范作为基础。但是这样做完全违背了民法的本质。其实前苏联民法就是这样歪曲民法的,我们过去几十年的做法也是这样。”〔1〕但他又认为:“如果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并以此为根据建立法律体系,就可以得出公法的基本法是宪法,而私法的基本法是民法的结论

4、。所以在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由于承认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民法和宪法一样都是国家的基本法,民法绝不是部门法……另外,对于这样一个近乎常识的概念,目前我国法学界几乎尚无人承认,主导的观点还是把民法只是当作一个部门法。”〔2〕对这种观点需要具体深入地分析。笔者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这一性质就决定了宪法不仅是国家公域的总章程,也是国家私域的总章程。前者毫无争议,对于后者,首先请看我国现行《宪法》的相关规定,如第6条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第11条规定:“在法律规定

5、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等等。这些规定正是私法的渊源,私法正是在这些宪法规定的基础上具体化、系统化而形成的。可见,宪法不仅是公法的基本法,也是私法的基本法,是公法与私法共同的基本法和法律渊源。鉴于此,不能说宪法只是公法的基本法,而不是私法的基本法。民法

6、对于同属于私法的商法等法律部门来说确实是基本法,因为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都对商法等私法具有指导价值、统率作用,并可以直接沿用。但不能据此把民法过于拔高,以至于认为“民法和宪法一样都是国家的基本法,民法绝不是部门法”。即使认为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与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的涵义和意义也大不相同,准确地说民法是基础法。即使认为民法不是一个部门法,其“部门法”的性质和地位也不能与宪法相提并论。面对大陆学者关于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或定位问题,中国台湾学者指出:“民事立法不能自外于宪法,对于任何依法治国的国家而言,最高位阶的宪法都不

7、应该成为具文,这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好争的。”〔3〕还有学者从“人的保护”的角度来强调民法作为私法的极端重要性。认为在“人的保护”的问题上,采取法律部门分工理论,通过公法干预来补充私法在这方面的不足,这本身就很低效,而且很可能导致“公共”概念的实体化、自我目的化。如果说,一个恰当理解的“民法”本来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有什么必要坚持一个狭窄的“私法”概念,然后再创造一个“公法”来进行干预以弥补前者的不足呢?因为所谓的私法的不足,本来就是自我画地为牢的产物!〔4〕笔者以为这些认识大有问题。第一,“人的保护”不仅是

8、民法或私法的任务,也是其他法律乃至一切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而且,“人的保护”需要各种法律乃至一切法律部门的共同配合、齐心协力才能完成。由于民法或私法抽象平等,这种平等无法保证民事主体实质上的平等;民法的意思自治在主体不平等、力量不均衡的格局下,不但无法充分实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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