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彦槐与道光初年漕粮海运

齐彦槐与道光初年漕粮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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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彦槐与道光初年漕粮海运一、从一则史料说起在研究道光六年(1826年)漕粮海运、上海运输业发展状况及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时,《见闻续笔》一书被研究者引用频率极高[1]。其中,尤以下面一则史料最有代表性:“查上海沙船底册,除小船不计外,其中大中两号沙船,自千石以上二千石者,不下一千三四百号。”此条史料出处的说明,不少学者均注明为:“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有人还特意在这段话之前,标明“道光时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字样,以显示资料的真实性。这些研究者没有讲明,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系道光何年。查阅《见闻续笔》卷二,可知此条史料出自于《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而乙酉年系道光五年。也就是说,他们认为,道光五年二月,齐学裘曾前往上海调查沙船情况。齐学裘,字子治,号玉溪,安徽婺源人,终生不得志,只落得一监生。除《见闻续笔》外,他还有《见闻随笔》一书行世。在后一书的自序中,齐学裘说:“同治五年,岁在丙寅,重来吴陵,寄住甥馆……年逾六十堪怜。”由此可知,同治五年(1866年)时,齐学裘已过花甲,由此倒推40年,那么,他在道光五年时只有20岁左右。如果再查齐彦槐《梅麓诗钞》一书,则在两淮盐运使方浚颐所撰《墓表》一文中,有如下文字:“光绪元仲春,学裘持状示浚颐曰……学裘年已七十有三。”由此又可知,光绪元年(1875年)时齐学裘正好73岁,他在道光五年的年龄应为23岁。23岁的齐学裘,并无功名在身,我们不禁要问,他怎么可能得到当时漕运总督魏元煜的青睐,被指派前往上海调查沙船,并参与筹划漕粮海运这样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呢?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之奏折《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有这样一句话:“臣魏元煜复委曾议海运之前任金匮县知县齐彦槐前往松江会同查办。”可知受命前往调查者乃齐彦槐。另在齐彦槐的《梅麓诗钞》一书的《谈海集》中,作者曾多次提及此次受命调查上海沙船的情况。如他曾赋诗《乙酉二月十二日同年方莲舫太守士淦书来招予游碧浪湖先寄二诗》,述及友人邀其至湖州碧浪湖游玩一事。旋因接到魏元煜的调令,他只得仓猝取消约期,并特意赋诗一首《舟次吴门忽接制府魏(元煜)檄奏委查办海运事宜与之游不果寄莲舫》:“ 引黄入运议纷纭,宵旰焦劳累圣君。偶抱葵忱千里献,岂期刍论九天闻。沿江有路原通海,出岫无心更作云。惜与桃花负成约,几时摇艇看斜昏。”以上史料清楚说明,当时前往上海调查沙船及海运情况者,并非齐学裘,而是齐彦槐。齐彦槐,字梦树,又字荫三,号梅麓[2]。据《梅麓诗钞》卷首黄安涛、方浚颐等人所写的《传》、《墓表》可知,齐彦槐生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月十二日,卒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六月二十五日,享年68岁。《婺源县志》称,齐彦槐自幼聪明异常,“初入塾学作文,援笔立就,倜傥不群”,十四岁即入泮,学宪见而奇之,“谓皖省人才当让此生独步”[3]。齐彦槐于嘉庆十四年(1809年)中己巳恩科进士,河运总督张井曾特意写诗相赠:“似尔科名应第一,与君妃敌亦无多”[4],以花中状元红惜其未能中状元,亦可证明他的聪慧。齐彦槐先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后授江苏金匮知县。十七年,齐彦槐刚一赴任,便着手“清积弊,毁淫祠,案牍猬集,剖决如流”,民间称为“齐青天”。十九年,金匮奇旱,他设法劝赈,“全活无算”。因为他在灾赈方面很有一套办法,《清经世文编》还收录了他的《图赈法》一文,林则徐也向他请教有关赈济事宜。除此之外,齐彦槐还对天文、机械等自然科学有较深造诣,他曾制造浑天仪、中星仪,用以研究星象及其运行;为“便民运水”,他又特意制造龙尾车和恒升车,提高农田灌溉效力五倍以上[5]。齐彦槐在金匮任知县的时间长达七年,到二十四年始由李传簪接任[6]。仍据《婺源县志》记载,因救灾之功,齐彦槐“升苏州府同知,保升知府”,但笔者并未在李铭皖等修的《苏州府志》(光绪九年刊本)中的《职官志》部分找到齐彦槐的名字。估计与仕途不顺相关,他以有病在身辞职,并定居荆溪,直至被漕运总督魏元煜调委,故有诗云:“谢病近十载,蓬蒿久辞荣。”[7]齐彦槐共有七子,齐学裘乃其次子,亦“以诗名著江左,文人咸相引重,以为绰有父风云”[8]。齐彦槐死后,齐学裘将父亲的部分文稿及自己所写的文章一并编入《见闻续笔》。不少研究者在阅读《见闻续笔》时,忽略了两个细节:其一是《见闻续笔》乃齐学裘所编,而非所著。其二是在该书目录及正文部分,当涉及卷2、卷3的内容时,均有如下文字:“先大夫梅麓公文钞”。换言之,该书卷2、卷3的所有文章,即《海运南漕议》、《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禀复魏元煜制军稿》、《对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代拟海运奏稿(陶云汀中丞命作)》,均为齐彦槐所作,而非齐学裘所写。所谓齐学裘在上海调查沙船及撰写海运文章之事,根本就不存在。 明白这一点后,就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些著作对齐彦槐其他几则史料的引用,均犯有同样的错误。另外,魏源等人所编《清经世文编》卷四十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曾收录齐彦槐《海运南漕议》一文。在该文之后,即系施彦士的《海运议》。研究者对施彦士之文及《清经世文编》中的其他文章曾多有引用,但却独独忽略了齐彦槐的《海运南漕议》。即使引用,也通常是将其[1]比如,丁日初主编:《上海近代经济史:1843-1894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见该书第11—12、14—16页;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9月版),见该书第650—651、654、656、662、666—667页;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12月版),见该书第238—239、250、254页,以及相关论文。[2]汪正元、吴鹗等纂:《婺源县志》卷四《选举一·科第》,光绪八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印行,1985年3月版。臧励苏等编:《中国人名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21年6月版)第1425页称,齐彦槐“号荫三”,当误。[3]《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4]齐彦槐:《河帅又以两诗见赠奖饰过当再次前韵二篇首章自咏牡丹次章奉答其意》,《梅麓诗钞·补遗集上》。[5]《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6]裴大中等修:《无锡金匮县志》卷十五《职官》,光绪七年刊本,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印行,1970年6月版。[7]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8]《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9]参见拙文:《试论道光初年漕粮海运》,《历史档案》,2002年第1期。[1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以下同类档案省出处):《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11]齐彦槐:《挽前制府魏公元煜二十八韶》,《梅麓诗钞·谈海集》。[12]齐彦槐在向张师诚汇报有关海运事宜时,曾作诗曰:“大贤信莫测,事急心愈闲。匡坐细论诗,使我胸怀宽。”并自注云:“中丞极称予《云栖诗》,并能诵其词,亦奇事也。”[13]《婺源县志》卷二十四《经济·人物四》。 [14]齐彦槐:《十二月八日自荆溪赴袁浦谒汪大宗伯瑟庵师呈诗四首》,《梅麓诗钞·谈海集》。[15]齐彦槐:《海运南漕议》,贺长龄等编:《清经世文编》卷四十八《户政·漕运下》,中华书局影印,1992年4月版。包世臣表示,道光四年十二月,“同年齐郎中彦槐赴浦过问,世臣告以急筹海运。郎中录拙稿以致汪宗伯”(包世臣:《上英相国书》,《包世臣全集·中衢一勺》卷四)。此说大致可信,但详细核对两人的同名文章,可知有些部分的文字并不相同,对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如给沙船水脚,两人的观点也存在着重大差异。包世臣即认为:“每南粮一石,给水脚银四钱,上载时每石加耗米五升……合计南粮四百万石,不过费水脚百六十万”(黑体为笔者所加),见《海运南漕议(并序)》,《包世臣全集·中衢一勺》卷四。[16]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17]齐彦槐:《挽前制府魏公元煜二十八韶》,《梅麓诗钞·谈海集》。[18]齐彦槐:《谒张中丞师诚退而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19]齐彦槐:《乙酉二月奉委赴上海查办海运事宜通禀各宪稿》,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先大夫梅麓公文钞四首》。[20]齐彦槐:《挽前制府魏公元煜二十八韶》,《梅麓诗钞·谈海集》。[21]齐彦槐:《禀复魏元煜制军稿,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二《先大夫梅麓公文钞四首》。[22]齐彦槐:《书感》,《梅麓诗钞·谈海集》。[23]《漕运总督魏元煜等奏为遵旨会筹海运七项事宜折》,道光五年三月二十六日,《朱批奏折·财政类·田赋·漕粮》胶片16。[24]封雇令下达后,州县各员未悉底里,派员分投查看,有司更纵吏役恣意封船,百弊丛生,扰遍滨海,甚至有沙船为逃避差务,将船只开赴浙江嘉湖道乍浦地区,“船商畏沮之情可想”,见包世臣:《海运十宜》,《安吴四种·中衢一勺》卷下。[25]齐彦槐:《放船二首》,《梅麓诗钞·谈海集》。[26]齐彦槐:《沙船放后予归阳羡矣续廷寄命筹海运复奉檄至吴门因为试运之说上之中丞终置之不论也慨然作诗》,《梅麓诗钞·谈海集》。[27]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28]英和:《筹漕运变通全局疏》,《清经世文编》卷四八《户政二十三·漕运下》。[29]《上谕档》,道光五年四月初十日。 [30]齐彦槐:《张师诚中丞札询本年江广漕米海运各条(四月续奏廷寄后)》,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先大夫梅麓公文钞三首》。[31]齐彦槐:《沙船放归后予归阳羡矣续奉廷寄命筹海运复奉檄至吴门因为试运之说上之中丞中丞终置之不论也慨然作诗》,《梅麓诗钞·谈海集》。[32]《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漕运总督魏元煜折。[33]《上谕档》道光五年六月十六日。[34]陶澍:《海运全案>序》,《陶澍集(下)》,岳麓书社,1998年8月版,第41页。[35]按,各人的处分情况,在《清史稿·宣宗本纪一》有如下记述:“道光五年六月,丁卯,降魏元煜三品顶带,仍留漕运总督。孙玉庭、颜检均交琦善督令挑浚运河,工费令玉庭、检、元煜分偿。”[36]齐彦槐:《谒陶云汀中丞》,《梅麓诗钞·谈海集》。[37]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38]齐彦槐:《代拟海运奏稿(陶云汀中丞命作)》,齐学裘:《见闻续笔》卷三《先大夫梅麓公文钞三首》。[39]关于道光六年海运船只之封雇情况,参见拙文:《道光六年漕粮海运的几个问题》,《清史研究》,2002年第3期。[40]《朱批奏折》道光五年九月初二日,两江总督琦善等折。[41]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42]齐彦槐:《海运既定予将辞归然有数事万难已于言者不敢以身在局外而不为当道告也爰作四诗寄潘梧亭观察》,《梅麓诗钞·谈海集》。[43]此日陶澍作《丙戌二月一日海运初发偕同事诸君赴吴淞口致告海神登炮台作》,以兹纪念,见《陶澍集(下)·序》,第563页。[44]齐彦槐:《自上海还荆溪途中述怀有作》,《梅麓诗钞·谈海集》。[45]齐彦槐:《梅麓诗钞·谈海集·序言》。[46]琦善与陶澍共保举过54名官员,46名运商,但其中皆无齐彦槐之名,参见《道光起居注》(台湾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文献馆整理,1985年11月版)六年六月十七日及十月十六日。臧励苏等编:《中国人名大词典》第1425页称,齐彦槐“尝建海运议于苏抚陶澍,得旨优奖,以知府候补”,当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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