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

ID:20438778

大小:27.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12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_第1页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_第2页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_第3页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_第4页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_第5页
资源描述:

《债权转让中几个法律问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8aaaa708ba507c93ac2dd264a508eb85.doc债权转让中的几个法律问题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林志钢内容提要:本文通过一债权转让案例,对债权转让制度中的相关问题,如债权转让协议的性质、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及转让人在债权转让中的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在债权转让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关键词:债权转让通知效力违约责任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关系之内容,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与第三人的一种行为,其中原债权人称作让与人,接受债权的人称为受让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设立就是为了满

2、足交易者的需求,资产的有效再配置需要在市场交易中实现,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在商业社会中其价值日益凸显,在脱离开农业社会以道德观眼光看待债权的实质后,“债权”通过流转关系成为“商品”第7页共7页8aaaa708ba507c93ac2dd264a508eb85.doc的一部分。同时法律也逾加尊重权利人的权利行使方式,赋予其自由的空间,并成为当今社会一基本和共同遵循的制度。但这种发展态势,却使债权转让法律制度受到更加重要严峻的挑战,我们看到,债权转让产生了较复杂的法律关系,即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债权是否即视为转移至受让人

3、,债权转让的通知由原让与人还是受让人发出,在无法通知到债务人或债务人拒收的情况下该债权如何实现,或在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得知债权转让的事实,而向受让人清偿的法律效力等等。本文将通过一案例所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予以论述。案例摘要:某一金融机构将数笔债权转让与另一金融机构(非资产管理公司),在签发债权转让凭证后,没有通知众多债务人,而受让人在没有通过诉讼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却在对让与人的诉讼时效届满前对其提起诉讼;债务人甲在未经债权让与通知的背景下,得知债权让与事实,而向受让人清偿了债务。在上述案例中,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

4、该协议对债务人的效力、让与人和受让人处于何种法律地位是本案的主要问题,而要理清结论,需通过理论和实务方面的探讨。一、债权让与协议的性质债权转让协议是一般债权转让合同而非准物权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是相对的,不同于物权的绝对性,债权让与是让与人对自己所享有的债权的一种处分方式。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债权转让协议只能约束让与人和受让人,在债权转让协议成立后,是否发生实际转移,根据法律的规定还需要将上述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的通知是履行债权转让协议的行为。二、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1、第7页共7页8aaaa708ba

5、507c93ac2dd264a508eb85.doc债权转让通知的发出人。债权转让通知的发出方式一般而言采取口头方式,对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容易造成举证不能的困难,因此书面通知是比较稳妥的方式。既然债权转让是基于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合意而成立,但发生实际转移还需要让与人的通知行为,那么该通知行为是让与人保证债权实际转移的处分权,因此债权转让通知就应当由让与人发出。当然,受让人在让与人的授意下或事后得到让与人的追认的情况下,我认为,也应当承认其效力。本案中的受让人在让与人并未通知债务人,而是由受让人要求债务向其履行,并未

6、经让与人的同意或追认,应当视为无权处分。1、关于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合同法》第80条第一款规定:“让与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7页共7页8aaaa708ba507c93ac2dd264a508eb85.doc债权转让通知发出后,可能会有下列几种情况:(1)债务人本人签收,这种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效力当然及于债务人,债务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向受让人清偿债务,并可向受让人主张对原让与人的抗辩。(2)债权转让通知书由其他人代收。债权是对特定的人的权利,而受让人在债权转让协议成

7、立后,取得的是向特定的人请求债权的权利,因此,其他人代收的行为,是否转交债务人并不是确定的,未能达到使债务人了解债权转让的事实。因此,在此情况下,债权转让的效力应当不及于债务人。(3)债权转让通知因种种原因被退回。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不应一概认为未通知,对于因债务人拒收而退回的,应当区别对待。在我国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从保护善意债务人的角度出发,似乎不利于当然纠纷的解决。债务人拒收是对债权转让的一种主观态度,而非是因客观原因造成未送达转让通知,是债务人对债权转让的态度,在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无需征

8、得债务人同意。如果认定其无效的话对于诚信不足的恶意逃债者则是大开方便之门而不利于保护债权的实现和诚信原则的建立。三、债务人在未收到债权让与通知,但实际向受让人清偿的行为如何认定?本案中债务人甲并未收到让与人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而得知这一转让事实,据此向受让人进行清偿,其履行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视为未清偿,不能因此消灭债权。而有些人有相反的看法其理由是:1)、债权让与通知制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